地质工作的基本概念
2020-01-15 · 技术研发知识服务融合发展。
“地质工作”一词是新中国成立后形成的我国特有的名称,它是我国为统一规划、管理和协调全国的地质调查、矿产勘查、地质科学研究、地质学教育和相关管理工作而 “确立”的一个特有的概念,在我国的地质事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国外不用 “地质工作”这个名称,他们通常将我国所称为的地质工作划分为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 ( 探) ,其余与地质相关的工作都有专门的称谓 ( 如地震地质、城市地质、工程地质、同位素地质等) ,而不用 “地质工作”来统一表述。
我国的地质工作实际上是区域地质调查、矿产勘查、水工环地质勘查、地球物理与地球化学勘查及其相关的地质科学与技术方法研究等诸多工作的总称。其基本概念是: 运用地质 ( 球) 科学的理论及相关技术、方法、手段,调查、研究和认识地球,解决人类生存与发展所需要的各类矿产资源 ( 能源、固体矿产资源、地下水资源等) ,改善居住环境,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并最终为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服务。
地质工作的对象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地球,观察与研究它的现状及其形成和演变,包括地质历史时期和现代的全球变化,地质工作不仅仅是寻找和发现地壳表层埋藏的能源、矿产资源、水资源等天然资源,而且涉及国土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建设等社会经发展的各个方面,甚至渗透到生产建设的全过程。
“地质工作”在 20 世纪 50 年代至 60 年代初,一般称为 “地质勘探”。它是反映当时以寻找能源、矿产资源、地下水资源等为主要工作内容。1963 年地质部部长李四光对地质工作的定义作如下表述: “地质工作,是运用必要的和一定水平的基础学科知识和各种专业手段,通过多样的、适当的组织形式,调动人力物力,对地质现象,按需要与可能,有选择地、有计划地、有步骤地、反复进行调查研究,并指导、管理和促进调查研究,以期有利于生产的科学技术工作。其目的是要查明地下物质的结构,特别是有用物质,包括地下资源和其他有用物质存在的状况; 掌握以及运用有关一切地质现象的自然规律,来满足国民经济建设的需要和广大人民群众提高科学技术水平的要求。” 《地质辞典》 ( 地质出版社,1983) 将其解释为 “运用地质科学理论和技术方法、手段对客观地质体进行调查研究,经济有效地摸清地质情况和探明矿产资源的工作”,有一定的局限性。
“地质勘查”的含义较 “地质勘探”更为广泛,是指涉及野外实地调查、施工的地质工作,既包括区域性的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工作,也包括具体的点上的地质勘查工作,在涉及工程勘查时一般通用 “勘察”两字。
地质工作的概念和具体内容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演化,有较大的区别。地质工作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也有着不同的内涵和具体内容。就我国现阶段的具体国情,张炳熹院士在 《我国地质工作发展战略的研究》中列出了地质工作的 10 个服务领域和众多服务部门。
就地质工作管理而言,1999 年地质工作体制改革以前,地质工作的范畴包括区域地质调查、矿产勘查、地质科技、地质教育、地质装备生产、地质科技情报、地质图书出版、地质工作管理等广泛的领域。
自 1999 年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以来,在对 “地质工作”的有关论述中不断出现一些新的提法和新的名词,对以前使用的一些概念又有了新的解释,赋予新的或不同的涵义,各方对其的理解和使用存在有较多的歧义。也正是由于对这些名词不同的理解,影响了对 “地质工作”规律的认识,影响了地质工作定位的认识。随着改革的推进,对地质工作的范畴有了新的调整。地质装备生产逐步走向社会化。随着全国主要地学高等院校的合并和重组,地质教育已走向社会化,一般情况下不再在各类文件上专门提到地质教育。目前对地质工作的理解一般只包括地质调查、矿产勘查、地质科技等内容。
国土资源部组建后,在国土资源部正式文件中往往以国土资源调查工作、国土资源信息工作、国土资源科技工作、国土资源人才培养等来覆盖地质调查、地质科技、地质教育、地质科技情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