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论述题 如何认识社会主义改造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关系?
社会主义改造是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前提和途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社会主义改造所要达到的目标。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概念的提出,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阶段”。此后,党的十二大报告和十二届六中全会决议,都重申了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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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全面阐明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报告更深入更明确地指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长期性和历史地位,并在此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与之相适应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纲领。
2002年10月,十六大党章把总纲部分的“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提法,修改为“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样修改,进一步阐明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整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漫长历史过程中的初始阶段,要求全党同志要从这个中国最大的实际出发,树立长期艰苦奋斗的思想。
2007年2月,温家宝总理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一是生产力的不发达,二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不够完善和不够成熟。
并由此概括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两大历史任务,一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极大地增加全社会的物质财富;二是逐步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极大地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和促进社会和谐。
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社会主义改造所要达到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