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时期的边疆民族管理机构是怎么样的?

 我来答
漫阅科技
2019-12-26 · 精品内容集合多媒体阅读方式于一体
漫阅科技
向TA提问
展开全部

隋、唐时期,随着疆土的开拓和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在边疆治理、发展与边疆民族关系方面也逐步形成系统化的政策,这在边疆民族管理机构上也有所反映,主要是组织严密、职能多样,不仅对当时的边疆地区实施了有效的管辖,而且许多机构与制度对后世也产生了很大影响。

隋王朝在中央、地方都设立了边疆民族管理机构。为加强中央集权,隋朝的中央政府设立了内史、门下、尚书三省,分别负责决策、审议、执行;还设太常、鸿胪等九寺,负责具体的事务。其中,尚书省下设吏部、礼部、兵部、都官度支、工部,各设尚书、侍郎等。在中央机构中,边疆民族事务主要由鸿胪寺、礼部管理。鸿胪寺设有卿、少卿、丞、主簿、录事等官,下设典客(后改为典蕃)、司仪、崇玄三个署,主管边疆民族的朝觐、会盟等事务。隋炀帝时期,鸿胪寺增设四方馆,接待边疆民族来京的使臣,馆中按方位设有四个“使者署”,即东夷使者、南蛮使者、西戎使者和北狄使者,各署分别设典护录事、叙职、叙仪、监府、监督、互市监及参军等官职。礼部的长官是尚书,607年(隋大业三年)增设侍郎作为尚书的副手,下设礼部、祠部、主客(后改为司蕃)、膳部四个司,其中主客司负责边疆民族管理的具体事务;各司初设侍郎等官,607年改侍郎为郎,郎以下又设曹郎两名,都司郎、主事各一员。

在地方,隋朝之初改前代的州、郡、县三级为两级,583年(隋开皇三年)设州,以州统县;607年又改州为郡,以郡统县。在边疆地区,隋朝设置了大量的州(郡)、县。仅就郡而言,东北有柳城、辽西等郡,南部设有珠崖、儋耳、龙川、义安等郡;西北设有伊吾、鄯善、且末等郡。另外,隋朝还设置西域校尉,主要负责西域各族的朝贡事宜。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