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证方法与实验研究方法有什么相同和不同?

 我来答
调研工厂
2022-10-23 · 百度认证:清研灵智信息咨询(天津)官方账号
调研工厂
向TA提问
展开全部
从实验类型的角度,实验研究的实验多种多样,有定性实验、定量实验、直接实验、模型实验等。所有实验研究的构成都是相同的,都由以下3个基本要素组成。
1. 实验的主体
即采用实验研究进行社会调查研究中组织设计和具体实施实验研究的调查研究人员及其团队。
2. 实验的对象
即实验的客体,是指采用实验研究进行社会调查研究中接受测验和观察的人员及其群体。
(1)选择实验对象的基本原则。
正确选择实验的对象有两条基本原则。
第一是“概化”的原则,即要求所选择的实验的对象具有代表性。这里的代表性指的是实验的对象应该是调查对象总体的一个概略的缩影,具有高度贴近的一致性的样本。
第二是“相似”的原则,即研究的实验组和控制组应尽可能做到相似。
(2)选择实验对象的方法。
按照正确选择实验对象的两条基本原则,在实验过程中,一般是通过配对法和随机法来进行实验的对象选择。其目的是力求调查对象总体中的每一个体,都有相同的机会,均匀地进入样本成为实验的对象,并且均匀地分配到实验组和控制组。
① 配对法是调查研究人员,依据已经掌握的相关辅助信息,力求使实验与控制两组的实验对象在各方面条件尽量相等,采取一一配对的方式,来挑选实验组和控制组,构成实验样本。配对法看似简单易行,实际操作时却会遇到种种困难。因为,社会调查研究对象的特征相当复杂,如何综合协调就是一大难点,调查研究人员因此顾此失彼,难以进行恰当的搭配。另外,配对法的实验对象依赖调查研究人员的主观挑选,具体调查研究人员的专业素养,对调查对象的熟悉程度,个人的价值偏好,都会影响到配对法的有效性。
② 随机法是采用概率的原理,以随机的方式从调查总体中抽取个体,随机地形成实验组和控制组,构成实验样本。随机法不依赖调查研究人员形成的实验对象,不会受到任何人为的主观因素干扰,并且可以通过随机抽取,来实现一个具有与调查总体分布相对应的随机样本。从而满足正确选择实验的对象的“概化”的原则和“相似”的原则。与配对法相比,随机法具有明显的优越性,但是与一般的随机抽样一样,随机法需要具备“新鲜的”完备的抽样框资料,并且严格按照随机的原则抽取个体。在拥有抽样框资料,可以实施随机法的场合,应该首选随机法来随机抽取实验对象。
3. 实验的手段
即联系实验主体和实验对象的中介。
迈杰
2024-11-30 广告
作为迈杰转化医学研究(苏州)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临床研究IIT(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是我们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拥有丰富的转化医学平台和技术,支持IIT项目的全方位服务,包括生物标志物发现、靶点验证、病人分型研究、伴随诊断开发与商业化等... 点击进入详情页
本回答由迈杰提供
红巾搵泪
高粉答主

2020-12-04 · 每个回答都超有意思的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回答量:7154
采纳率:78%
帮助的人:288万
展开全部
实证方法与实验研究方法有什么相同和不同?实证方法是社会科学通过对研究对象大量的观察、实验和调查,从个别到一般,来归纳出事物的本质属性和发展规律。
而实验研究方法是自然科学用来检验或试验的方法,大多是通过做实验来得到某种结论或验证某种结论。实证研究方法在西方管理会计研究中的兴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学者对此给予了高度重视,并从技术性的层面上对管理会计中实证研究的方法结构进行了中肯的分析。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訾梅符婉
2019-10-15 · TA获得超过3.6万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回答量:1.4万
采纳率:29%
帮助的人:740万
展开全部
实证方法是社会科学通过对研究对象大量的观察、实验和调查,从个别到一般,来归纳出事物的本质属性和发展规律。
而实验研究方法是自然科学用来检验或试验的方法,大多是通过做实验来得到某种结论或验证某种结论。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来夕桥婵
2019-03-13 · TA获得超过3.6万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回答量:1.2万
采纳率:30%
帮助的人:2121万
展开全部
那位数字哥,说的相当经典了~实证是对研究对象的观察,调查,从个别到一般归纳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实验是控制,创设一定条件,人为地变革研究对象,验证假设,探讨因果关系。(厦大解析)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收起 更多回答(2)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