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怎样补分?
1、不能补分,分数是累加的。
2、每个记分周期(一般是从初次领驾驶证的日期算起12个月内)交通违法记分都不满12分(只要不满12分,下一个记分周期自动归零)。
3、如果自己不开车可以卖掉11分,一分80---20元。
4、不要超12分。
5、根据《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中的规定:
(1)、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
(2)、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 考试合格积分给予消除。
6、如何计算记分周期:
(1)、第一次记满12分至24分(不含)驾驶人只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即可清除交通违法记分,两次及以上记满12分或同一周期累计24分(含)以上驾驶人,每次须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后由交管部门归档清分。
(2)、其中,驾驶人初领证日期至转年同日前一天为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如驾驶人初领证日期为2011年4 月1日,那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为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7、从2012年7月起,未申领机动车环保标志的车辆禁止上路。机动车“黄绿标”需粘贴于机动车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上方,便于查验,禁止转让、转借、涂改、伪造。凡未贴标车辆上路行驶一经查处,将罚款200元,但不做扣分处理。
8、第四十三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累计计分期(即计分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自首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计算。
9、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得分为12分、6分、3分、2分、1分、5种。
10、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和记分同时实施。
扩展资料:
1、机动车驾驶人一次违法行为有两个以上积分的,应当分别计算并累计。
2、第四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不服的,经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依法裁定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相应的分数将被更改或撤销。
3、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评分查询办法,并为查询提供方便。
4、第四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得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教育。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管所应当在20日内对该科目进行一次考试。
5、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或两次以上得12分的,车管所还应当在第一次科目考试合格后10日内抽取3名科目。
6、第四十八条车管所换发机动车驾驶证,应当查验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换发机动车驾驶证:
(1)、未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
(2)、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证要求的。
(3)、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的12分,未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教育、考试的。
7、第四十九条6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记分周期结束后15日内,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兵团级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
8、大客车、拖拉机、城市客车、中型客车、大货车司机参加体检时,只需单独填写身体状况申报表,无需到医院体检。但在办理有效期满换证和转为换证时,还需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兵团级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
9、摩托车驾驶人持有小型残疾人自动停车巴士,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评分周期结束后15日内,提交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
10、第五十条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在规定期限届满不能换领驾驶证,并提交身体状况证明的,可以向所在地车管所提出申请。暂缓发放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和延期理由证明。
11、最长延长期不超过三年。延长期限内,机动车驾驶人不得驾驶机动车。
12、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换发或者换发机动车驾驶证,提交身体状况证明,延期办理、注销业务。代理人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人共同签署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参考资料来源:
没扣满12分,到了驾驶证周期就又恢复到12分。
周期是指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