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纳法和演绎法是两种思维推理方法,有什么辩证关系?
归纳法和演绎法都是哲学范畴里面的一种思想方法,是逻辑学里面最基本的两种方法,对于我们研究各种事物变化规律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而这两种方法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也是比比皆是的,我们很多人在无意识中就会使用这两种方法,而这两种方法之间是有一定的联系的,想要了解这两种方法的辩证关系的话,就要具体知道这两种思维方法的表现。
演绎法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演绎推理,他指的是从一个比较普遍一般的前提下出发, 对于事物的发展进行推导,从而得出一个结论或者是一种陈述。我们进行演绎法的时候,往往对于要推导出来的事物是未知的,也就是我们无法预测会发生什么,但是我有一点是清楚的,就是我们推导过程需要的条件,例如我们从天气预报里面看到明天要下雨,那么我们推导出明天要带雨伞的这个结论。
而归纳法则是由个别到一半的推理过程,我们通过对于个别事物的观察,剖析在其身上发生的一些现象,从而慢慢过渡到一个比较大范围的观点,没从一些比较具体的事例从而推导出一般性的规则或者原理。这种情况下我们一般能够看到比较多具体的例子,例如我们从很多人在晚年都会去世得出了每个人最终都离不开死亡这一个结论,这种结论往往是具有普遍性的,适用于很多情况下的。
归纳法和辩证法往往两者是有联系的,我们做演绎推理的时候往往需要一般性的结论,而这时候就需要归纳推理来得出一般性的结论作为前提。演绎推理和归纳推理是相互不可分离的,演绎的前提是建立在归纳出来的一般性原理,而归纳要通过演绎从而得出结论。
演绎法和归纳法有什么区别?王东岳老师为你解惑,精彩值得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