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长期冷暴力妻子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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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双方协议离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协议离婚是指男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离婚的相关法律问题达成协议,经过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后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方式。协议离婚有以下五步:1、首先进行离婚申请,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2、其次是离婚受理,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3、进入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4、然后是进行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持一定的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5、离婚冷静期过去之后进行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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