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时公司让签署保密协议,合法吗?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能因为某个原因,不想继续在这个所处的岗位工作,因此想要离开,在离开的时候,想要公司签署保密协议,这样的做法合法吗?答案是合法的,下面小编就为您具体阐明原因。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看到这样的情况,在员工离职时,企业提出要和离职员工签署一份保密协议,事实上,这样的做法是合理且合法的。因为员工在工作过程当中可能会接触到本公司的相关机密,制度,以及资源等等。这些你所接触到的东西恰好是公司挣钱的基础,因此公司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让你签署保密协议。
其次,你在签署了这个协议之后,会对你以后的工作的范围地域,时间,保密期作出了相关规定,因此,对你的限制会更多。在签署保密协议之后,你可以向企业要求给予经济赔偿。通常这个经济赔偿是该员工在该企业过去十二个月的平均收入的30%。
但是员工也有权利拒签,如果双方当中一方不满合约,则该员工有权利进行拒签。但是,员工拒绝签署保密协议的情况下,还将公司的机密泄露,则该员工需要负法律责任。泄露公司机密,包括泄露公司的专利配方,营销方案等等,只要公司有证据,就可以让该员工负法律责任。
因此企业要求签署保密协议是合法合理的,作为员工,有权利拒绝,也有权利同意。由你自己选择,不论如何,一定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也要遵循与企业所签的协议,如果违约,那受害的不只是你自己,对你未来的工作也会有一定的影响。所以,一定要三思而后行。最后这就是我的个人看法,希望能帮到你。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