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后档案去哪儿了?
一般会去地方的人才市场。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教育部发布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百问》指出,高校毕业生离校时没有就业的,档案可由学校统一发回原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档案不允许个人保存。
毕业后,提醒毕业生应尽快将档案转至单位或就业服务部门及人才代理机构等人事部门,避免给自己的未来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不便。同时,大学毕业生在见习一年期满后,应按国家规定转正定级,而不应把档案放在人才交流中心后就不再过问。
以清华大学为例,对于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其户口与档案可以申请派回生源地,其户档的迁移、转递流程与参加派遣的同学一样;也可以申请将户口和档案存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须缴纳一定费用,由学生本人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交申请,获得准许后将调档函及相关材料交与学校,学校为其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如果不想将档案留学校,一般来讲,就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到教育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者人事部门及其人才市场办理相关档案代理手续。以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为例,普通高校毕业生办理存档手续时需要提供就业代理协议书原件同时档案须密封完整。
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综合业务部负责人说,如毕业生档案统一由学校负责送交,须本人及时和学校沟通确认,确保学校将本人档案及时送交到该中心。
省外院校毕业生如已确定学校已将档案发至该中心,但档案室人员没有查到档案信息的情况时,需由学生咨询毕业学校明确档案发放时间及转递地址,确定档案是以哪种形式进行转递的,查明机要号或快递号再进行详细查询档案去向。
1、去机关单位、国有企业单位等就业:档案转到用人单位进行管理;
2、去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非公单位就业:档案转递到就业地或户籍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管理;
3、未就业,出国留学或者创业:档案一般转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个人才服务机构;
4、应征入伍:档案转移到所在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