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双方离婚了,法院会根据什么来决定将孩子判给谁?
父母双方离婚了,法院判孩子的抚养问题的判定将是从各方面来判定的,首先是根据孩子的年龄,其次是根据孩子的意愿,再者是根据孩子的男女双方的经济条件和工作状态等各方面进行判定。
在我国,法律规定父母离婚后,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能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在离婚时,如果有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在原则上是由母亲直接抚养,已经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对于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尊重子女自己的知识意愿。
相对来说,这个判决条件还是比较人性化的,在照顾到孩子的成长以及心理健康的最大的限度上进行了设定。但是,作为未拿到抚养权的父母的另一方,是有绝对的权利对孩子进行探望,除非是一方的探望,对子女的身心健康有不利的影响,则由人民法院中止探望。
其实父母双方离婚,对于孩子来说确实是一个很大的打击,从此以后就再也没有一个完美的家庭,不管是父亲再婚还是母亲再婚,总是有一方并非自己的血脉,亲情作为子女来说,在归属感上可能会有一定的不足,以至于许多单亲家庭或者是再婚家庭所带的子女都会有一种心理上的阴影以及不完整,因为没有在一个和睦健康的家庭中长大,对他们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所以,当父母离婚时,还是应该多想一想孩子的处境,想一想自己的行为是否合适,要为孩子有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而共同努力,而不是一味的只想着自己一时的激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