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2020年6月5号不限号。
根据《保定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交通运输保障措施的通告》: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最大限度避免因人员流动引发交叉感染,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
第三十六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引导公众绿色、低碳出行。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制定高排放在用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高排放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前报废,加强农用机械、运输车驶入城区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