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自己的名字、组织机构、房地产中介机构的名称应当包含“房产中介”;
2、需要租赁或者购买经营场所,办公面积不能小于20平方;
3、房屋中介公司注册资金不得小于500万,由于现在注册资金采取认缴制,可以不用实际到账,注册资金可以自己认定;
4、成立房屋中介公司需要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人员达到规定要求;
5、需要人员:拥有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并经注册有效的人员不能少于2人。拥有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并经注册有效的人员不能少于1人,拥有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证并经注册有效的人员最少3人。拥有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证并有效注册人员大于5人;
6、成立房地产中介公司需要去当地的建委备案,需要3个本地的房产经纪人资格证,一个全国额代理人资格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十八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三)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四)有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第五十五条 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
(一)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材料
1、《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登记表》(可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门户网站下载)一份,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电子表格一份。
2、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经营场所证明:属于机构自有产权的,提供房屋权属证书复印件;属租赁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证复印件。
4、机构聘用专职房地产经纪人员证明:房地产经纪人证书(没有的话WO YOU KE ZU,图片右下角)、劳动合同、房地产经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房地产经纪人证书包括《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或《山东省房地产经纪咨询人员岗位合格证书》。劳动合同须由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签订,内容齐全,期限需在有效期内。
5、《市房地产经纪机构网上公示表》(可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门户网站下载)一份,提供电子表格。
(二)分支机构备案材料
1、《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备案登记表》(可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门户网站下载)一份,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电子表格一份。
2、房地产经纪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分支机构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外埠房地产经纪机构在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地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备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分支机构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盟类型的分支机构应提供加盟协议复印件一份。
3、经营场所证明:属于机构自有产权的,提供房屋权属证书复印件;属租赁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证复印件。
4、机构聘用专职房地产经纪人员证明:房地产经纪人证书、劳动合同、房地产经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房地产经纪人证书包括《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或《房地产经纪咨询人员岗位合格证书》。劳动合同须由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签订,内容齐全,期限需在有效期内。
5、《市房地产经纪机构网上公示表》(可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门户网站下载)一份,提供电子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