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愿意相信网红带货的产品吗?

5月9日上午,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就“辛巴直播带货即食燕窝”事件提起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正式开庭。... 5月9日上午,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就“辛巴直播带货即食燕窝”事件提起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正式开庭。 展开
 我来答
606892jXP
2022-05-11 · TA获得超过1405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1799
采纳率:87%
帮助的人:53.3万
展开全部

网红带货不可以盲目相信。

网红带货,合法经营自然无可厚非,但是在带货的时候,至少应该做到两点,一是质量不过关的不带;二是产品没用过的不带。

很多已经习惯看淘宝直播的消费者,都对自己经常观看的主播有一种信任感,因为已经观看过很多直播了,粉主播就和经常购买的店铺一样,会选择自己信任的主播,这类主播推荐的产品比较符合自己的消费区间,产品质量也是比较好的。

粉丝是因为相信网红,才相信网红带的货,才愿意买他们的产品。



  网红带货的本质就是用粉丝对自己的信任推广粉丝不熟悉的商品。



  网红如果确实可靠,给粉丝推介物美价廉、货真价实的商品,这就是一种双赢。


 粉丝买到了好东西,网红赚了佣金。



 存在的风险,就是网红不可靠,透支粉丝对他的信任。



 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网红可能会透支粉丝对他的信任,推广一些质次价高的商品,或者通过带动情绪,诱使粉丝购买一些压根无用的东西等。


这种做法,肥了自己,害了他人。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大只建05
2022-05-11 · 超过222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789
采纳率:100%
帮助的人:20.1万
展开全部

其实个人对于任何形式的销售带货没有抵触,但是前提是你的质量过关,价格别太黑!挣钱必须得挣,不然你让人家销售喝西北风当运输大队长呀!不过现在有一些销售似乎缺少了很多的职业道德,价格是能卖多高卖多高,质量是愿意咋地就咋地,反正货发出去了,钱收到手了,剩下的干我屁事!
一个不抽烟的朋友比较跟随潮流,每天都看直播,前不久在某直播平台买了一个打火机。说是当时主播带动的气氛比较好,看到很多人都在下单,自己也花了一百四十多块钱跟了一单。东西邮寄到了以后去某购物平台找同款发现里面同样的只卖六七十块钱,但是本着“买了就拉倒”的原则,也就认了,再说也没花多少钱。
事后我跟这个朋友说,现在很多的直播网红也都有套路。首先是价格上,直播属于现场叫卖型,比较有煽动性,头脑一热就直接下单了,往往买的要比一些购物平台高很多。其次就是售后,如果是在购物平台下单,不满意还有一个七天无理由退货,而在直播平台购物基本上就是一锤子买卖。用他们话说“中国有十三亿人口呢,你不买还有别人买”言外之意就是打算把十几亿人口全都忽悠一遍就赚够了,没想过让人家产生二次购买。
还有一点也是很重要的,很多消费者直播平台购物时候都属于冲动型消费,看到别人都下单自己也就跟了。岂不知在购物的客户里面十个里面至少有五六个是“自己人”,也就是我们日常生活中说的“托”。这是直播带货时候必须安排的,没这个玩啥呀。
直播带货的发展就如当年电商平台的发展非常类似,都是唯数据论。购物平台的商家刷单冲销量,直播平台的主播网红刷粉丝,刷销售数据。目的都是为了有一个好看的数据,只有数据漂亮了才有可能忽悠到商家资源和消费资源,当然这种好看的数据也只能是昙花一现,割完一批韭菜再割下一批韭菜。用他们的话说“韭菜有的是,我们不可能一个韭菜割两次!”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武悼天王81

2022-05-11 · TA获得超过2534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回答量:1.2万
采纳率:4%
帮助的人:385万
展开全部

首先要寻求网红带货的本质。从本质上来看,网红带货与长盛不衰的电视购物有异曲同工之妙。二者都是通过声嘶力竭或“温柔打动”的方式,去推销各种商品。同时,二者都需要借助平台——一个是借助电视这一传统媒介,另一个则是借助电商或直播等平台。

说到底,无论是网红带货还是电视购物,都还属于粉丝经济的范畴之内。它们之所以能够兴起,在于契合了不同时代的商业环节和消费理念。事实上,它们也的确为电视台、电商及直播平台、网红、商家等各方创造了利润。但是它们也都存在问题——电视购物被多次点名出现售假问题,网红带货也出现愈来愈多的质量问题。

说实话,网红带货已经变得愈来愈不可信。因为成为网红的门槛正在越来越低,带货更是只凭借影响力就能迅速做到。但是这背后的质量监管环节,却一直被忽视。很多网红为了贪图一时之利,只要商家给的广告费或提成够高,什么货都接。这就导致如今网红带的货质量良莠不齐,且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

对此,人民日报曾指出,“无论数据造假,还是推销问题产品,都是坑害受众。网红带货,流量变现,作为一种流行的商业模式,无需指摘。但是两头坑,欺骗了商家,误导了消费者,则于法不容。别为了畸形利益,丢掉了良知,践踏了法律。一旦缺乏敬畏,红与黑仅有一步之遥。”并警告网红们,“别把粉丝当韭菜。”

网红带货本身是一种为商品代言的行为,他们直接面向消费者。因此,网红就要对自己销售的货负责,更要对消费者负责!如果网红不珍惜自己的“羽毛”,就必然会被消费者唾弃。

如果部分网红还“执迷不悟”,那么监管也会出手。就在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双11”期间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管理的通知》。《通知》中提到,“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用语要文明、规范,不得夸大其词,不得欺诈和误导消费者。”对此,广电总局解释,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包括资讯服务、植入广告、“创意中插”、直播购物、购物短视频等在内。这就意味着,监管层明确表示网红带货不能无所顾忌。

追答
网红带货本身是一种代言行为,而网红需要对自己销售的产品负责,也要对品牌负责,更要对消费者负责!所以ta需要很好的了解产品特性和消费者的心理诉求!
我们很多人的第一直觉是这种带货不靠谱,大多是多质量的质疑,网红带货面临和网购初期一样的境地,这就需要网红有很好的辨别能力,最好的亲自体验后再推荐给消费者!

“网红带货”营销最近几年发展迅猛,但也出现虚假宣传、产品质量等欺骗粉丝,让粉丝们上当。随着消费者辨别能力的提升,平台要严加监管的收紧,网红带货才能回归初心,让更多优质商品,真正需要的人才能买。
带货挣得少广告费,挣这个钱就得担这个责,我觉得至少有两点要注意,我概括成两不带:
质量不过关的不带。
这是比广告法更靠前的法律规定了的,所有的产品都应该如此,但质低利高还是很诱惑人的,要是谁把质量关送了,把营销、宣传当成重点,也能卖不少货,但这不仅损人而且不利己。这种货物给再高的广告费也不能带,出事儿了代言人(带货人)肯定跑不了,对别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产品没用过的不带。
现在网络资讯发达了,有很多那种概括版本书籍,甚至还有用文章就把一本书概括了,以至于很多人都在推荐他们没见过的书,我的原则就是没看过的书、电影,别人吹的再好也别推荐。

书不是刚需硬需求,但网红带的货都是常规常用的,产品效果如何起码要自己用过才知道,而要推荐的货物起码要用过几次或者一段时间推荐才好,自己没用过的,不知根不知底不能带。
这两点是最基础、最简单的要求了,如果这两点都不满足,那就真的别带了。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百度网友2cbd3a5
2022-05-11 · TA获得超过543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1698
采纳率:68%
帮助的人:89.9万
展开全部

网红带货不可以盲目相信。

网红带货,合法经营自然无可厚非,但是在带货的时候,至少应该做到两点,一是质量不过关的不带;二是产品没用过的不带。

很多已经习惯看淘宝直播的消费者,都对自己经常观看的主播有一种信任感,因为已经观看过很多直播了,粉主播就和经常购买的店铺一样,会选择自己信任的主播,这类主播推荐的产品比较符合自己的消费区间,产品质量也是比较好的。

粉丝是因为相信网红,才相信网红带的货,才愿意买他们的产品。



  网红带货的本质就是用粉丝对自己的信任推广粉丝不熟悉的商品。



  网红如果确实可靠,给粉丝推介物美价廉、货真价实的商品,这就是一种双赢。


 粉丝买到了好东西,网红赚了佣金。



 存在的风险,就是网红不可靠,透支粉丝对他的信任。



 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网红可能会透支粉丝对他的信任,推广一些质次价高的商品,或者通过带动情绪,诱使粉丝购买一些压根无用的东西等。


这种做法,肥了自己,害了他人。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生活继续阳光

2022-05-11 · TA获得超过134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794
采纳率:100%
帮助的人:14万
展开全部

要寻求这些问题的答案,首先要寻求网红带货的本质。

从本质上来看,网红带货与长盛不衰的电视购物有异曲同工之妙。二者都是通过声嘶力竭或“温柔打动”的方式,去推销各种商品。同时,二者都需要借助平台——一个是借助电视这一传统媒介,另一个则是借助电商或直播等平台。

说到底,无论是网红带货还是电视购物,都还属于粉丝经济的范畴之内。它们之所以能够兴起,在于契合了不同时代的商业环节和消费理念。事实上,它们也的确为电视台、电商及直播平台、网红、商家等各方创造了利润。但是它们也都存在问题——电视购物被多次点名出现售假问题,网红带货也出现愈来愈多的质量问题。

说实话,网红带货已经变得愈来愈不可信。因为成为网红的门槛正在越来越低,带货更是只凭借影响力就能迅速做到。但是这背后的质量监管环节,却一直被忽视。很多网红为了贪图一时之利,只要商家给的广告费或提成够高,什么货都接。这就导致如今网红带的货质量良莠不齐,且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

对此,人民日报曾指出,“无论数据造假,还是推销问题产品,都是坑害受众。网红带货,流量变现,作为一种流行的商业模式,无需指摘。但是两头坑,欺骗了商家,误导了消费者,则于法不容。别为了畸形利益,丢掉了良知,践踏了法律。一旦缺乏敬畏,红与黑仅有一步之遥。”并警告网红们,“别把粉丝当韭菜。”

网红带货本身是一种为商品代言的行为,他们直接面向消费者。因此,网红就要对自己销售的货负责,更要对消费者负责!如果网红不珍惜自己的“羽毛”,就必然会被消费者唾弃。

如果部分网红还“执迷不悟”,那么监管也会出手。就在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双11”期间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管理的通知》。《通知》中提到,“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用语要文明、规范,不得夸大其词,不得欺诈和误导消费者。”对此,广电总局解释,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包括资讯服务、植入广告、“创意中插”、直播购物、购物短视频等在内。这就意味着,监管层明确表示网红带货不能无所顾忌

网红们,你们在带货的时候,考虑质量。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