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让我加班,没加就让我离职,这是违法的吗?
如果领导的行为属于强制加班,并且以离职为要挟来强制加班,这样的行为便属于违法行为。
在工作的过程当中,公司的领导本身需要积极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不能要求员工强行加班。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员工可以选择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但公司不能以加班的名义来要求员工离职。如果员工不是主动离职的话,公司需要主动支付给员工相应的N+1赔偿方案。
这个事情需要看案件细节。
在多数情况下,如果员工本身没有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或者公司需要员工通过适当加班的方式来开展业务,员工需要积极配合公司的业务开展。在工作时间之外,领导和公司需要跟员工进一步协商关于加班的事宜,但不能用员工离职的方式来威胁员工。
强制加班属于违法行为。
如果员工已经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相关公司和领导也没有额外的理由要求员工必须加班。当员工被强制加班以后,员工的合法权益本身就没有受到保障,所以这个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选择收集自己被强制加班的证据,同时申请劳动仲裁。
公司和领导需要积极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不管是对于公司来讲,对于领导来说,员工本身需要本着自愿的原则来加班,员工也有相应的休假权利。有些领导可能会觉得自己的职位比员工高,所以自己可以只手遮天。这样的行为本身就严重缺乏法律意识,同时也根本就没有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放在眼里。如果出现此类现象,员工完全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在员工没有自愿离职的情况下,员工可以获得相应的公司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