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无论住院几天,符合下列条件的,就可以报销:一、参保人员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二、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三、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保住院需要报销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本人医保卡,入院2日内到所住医院住院处办理联网审批登记手续,出院时即时报销。医保卡住院时需要将持有的医保卡拿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窗口办理相应的出入院登记手续。在住院时,凭身份证明和医生入院安排,先在住院部缴纳押金住院。然后带到病房时将医保卡交服务台,整个的医疗检查治疗过程当中就会把可以报销的药品器械与不可报销的进行区分。将不可报销的进行缴费,现金结账,将可报销的部分予以记录,同时在出院时可以申报相应的报销手续。当医疗保险中断缴费,自次月起暂停其参保人员的基本保险待遇,并终止向个人账户划账; 在三个月内补足欠费的,从补缴次月起恢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补划个人账户,欠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支付; 欠费超过三个月以上的,补缴后,可恢复参保人员待遇享受资格,补记个人账户,缴费年限连续计算,但欠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和大病医疗救助基金不予支付。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主要住院出院后就可以报销,没有天数规定。
医疗保险报销: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
扩展资料
住院报销手续
手续如下:
1、入院时:有医保的患者,凭身份证办理社保登记手续,然后到病房住院。
2、出院时:医生安排患者出院,凭入院登记表及身份证到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目前已经简化了报销流程,患者不需要去社保中心报销,可以直接在医院现场结算的。
所谓医保住院报销——不是你垫付现金以后凭票据报销,而是在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时,出具医保卡,让统一的医保结算系统读取参保人资料,办理住院号,在出院结算时,医保系统就不收取你“该报销的”部分——统筹支付部分。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住院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