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离婚后男方不让女方看望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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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离婚后男方不让女方看孩子,可以找男方进行协商。行使探望权,涉及到直接抚养一方和子女的利益,因此有必要确定探望的时间、方式。按照协议优先的原则,父母应该本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探望时间和方式。协议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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