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俄在1858年至1864年期间强迫清政府签定了哪些不平等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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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8年,中俄《瑷珲条约》;1860年,中俄《北京条约》;1864年,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19世纪80年代,中俄《伊犁条约》以及以其后五个勘界协定书。
1858年《中俄瑷珲条约》,沙俄强迫清政府割让了包括江东六十四屯在内的60多万平方公里的国土面积。1860年,沙俄跟清政府签订了《北京条约》,获得了中国东北44万平方公里的国土,中国第一次彻底失去了日本海的出海口。
扩展资料
《瑷珲条约》共3条,主要内容为:
1、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60多万平方公里(大小约合4个河南省)的中国领土割给俄罗斯,瑷珲对岸精奇里江(今俄罗斯结雅河)上游东南的一小块地区(后称江东六十四屯)保留大清国方面的永久居住权和管辖权;
2、乌苏里江以东的中国领土划为中俄共管(后来又被俄罗斯吞并);
3、原属中国内河的黑龙江和乌苏里江准清国和俄国船只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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