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护照可以加急办理吗?费用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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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不需要费用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加急办理普通护照,并提交相应材料:
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出国留学的开学日期临近的;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扩展资料:
普通护照办理的相关要求规定:
1、定居国外的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普通护照的,应当向其暂住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并提交原普通护照、定居国外的证明以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2、出入境通行证的受理和审批签发程序、签发时限、宣布作废、收缴、式样制定和监制,以及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等参照普通护照的有关规定执行。
3、受理、审批签发普通护照、出入境通行证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经公安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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