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艺术创造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首先要搞清楚什么的问题
文学艺术创造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首先要搞清楚的问题是:为谁创作、为谁立言的问题。
文学创造:文学创造就是既以艺术真实反映生活又以价值与情感共同评价裁判生活的方式,实现其价值功能的,它运动着的思维,思维的运动。
创新:“先锋派文学创造了新的小说观念、叙述方法和语言经验,并且毫不夸张地说,它们改写了当代中国小说的一系列基本命题和小说本身的定义。”
主张:取法自然、汲取经典,力求达到“意物相称”;主张“尚巧贵妍”追求艺术形式美,实现“文辞逮意”;主张“意、文”创新,反对雷同。
途径:“心有美感,以语言为形式而表现之”,运用白话文可以使语言具有美感、突出时代性,且更易于“行远而传后”。
过程:
1、话语蕴藉——是对文学活动的特殊的语言与意义状况的概括,指文学作为社会性话语蕴含丰富的意义生成可能性。
2、原始意象——按容格的解释,就是“人类远古的深层集体无意识”,是自远古人类在生活中形成的、并且时代遗传下来的深层心理经验,是一种亘古绵延、无所不在、四处渗透的最深远、最古老和最普遍的人类思想,即人类精神本体。
3、艺术构思——是作家在材料积累和艺术发现的基础上,在某种创作动机的指导下,以心理活动和艺术概括方式,创造出完整的呼之欲出的意象序列的思维过程。
4、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质——对文学活动的特殊性质的概括,指文学是一种交织着无功利与功利、形象与理性、情感与认识等综合特性的话语活动。
5、精神生产——指人类为了取得精神生活所需要的精神资料而进行的对于自然、社会的观念活动。科学、哲学、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和艺术(7种)都属于精神生产。(精神生产的概念首见于《德意志的意识形态》,此后在《共产党宣言》《剩余价值理论》等著作中多次出现)
6、物化阶段——是文学创造过程的最后阶段。它是指作家将在构思过程中已基本酝酿成熟的形象和意念转换为文学符号,并固定在纸张上,使其成为可以流通和消费的意识形态话语系统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