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数的表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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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数的表示法有列表法、解析式法、图象法。
1、列表法
一目了然,使用起来方便,但列出的对应值是有限的,不易看出自变量与函数之间的对应规律。
列表法也有它的局限性:在于求解范围小,适用题型狭窄,大多跟寻找规律或显示规律有关。比如,正、反比例的内容,整理数据,乘法口诀,数位顺序等内容的教学大都采用“列表法”。
2、解析式法
简单明了,能够准确地反映整个变化过程中自变量与函数之间的相依关系,但有些实际问提中的函数关系,不能用解析式表示。
3、图象法
形象直观,但只能近似地表达两个变量之间的函数关系。把一个函数的自变量x与对应的因变量y的值分别作为点的横坐标和纵坐标,在直角坐标系内描出它的对应点,所有这些点组成的图形叫做该函数的图象。这种表示函数关系的方法叫做图象法。
函数,最早由中国清朝数学家李善兰翻译,出于其著作《代数学》。之所以这么翻译,他给出的原因是“凡此变数中函彼变数者,则此为彼之函数”,也即函数指一个量随着另一个量的变化而变化,或者说一个量中包含另一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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