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发展的条件是
可持续发展的条件是资源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的概念的明确提出,最早可以追溯到1980年由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野生动物基金会(WWF)共同发表的《世界自然保护大纲》。1987年以布伦特兰夫人为首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CED)发表了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
这份报告正式使用了可持续发展概念,并对之做出了比较系统的阐述,产生了广泛的影响。有关可持续发展的定义有100多种,但被广泛接受影响最大的仍是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我们共同的未来》中的定义。
该报告中,可持续发展被定义为:“能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它包括两个重要概念:需要的概念,尤其是世界各国人们的基本需要,应将此放在特别优先的地位来考虑;限制的概念,技术状况和社会组织对环境满足眼前和将来需要的能力施加的限制。”
基本内涵:
1、突出发展的主题,发展与经济增长有根本区别,发展是集社会、科技、文化、环境等多项因素于一体的完整现象,是人类共同的和普遍的权利,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享有平等的不容剥夺的发展权利;
2、发展的可持续性,人类的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不能超越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
3、人与人关系的公平性,当代人在发展与消费时应努力做到使后代人有同样的发展机会,同一代人中一部分人的发展不应当损害另一部分人的利益;
4、人与自然的协调共生,人类必须建立新的道德观念和价值标准,学会尊重自然、师法自然、保护自然,与之和谐相处。
科学发展观把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以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基本要求,指出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从忽略环境保护受到自然界惩罚,到最终选择可持续发展,是人类文明进化的一次历史性重大转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