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的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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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拼音为:[zhù yīn]。
一、释义:用同音字或符号等表明文字的读音。
王力《中国语言学史》第二章第六节:“所谓直音,就是以同音字注音,如‘乐,音洛’,‘说,音悦’。”
二、起源
注音符号1913年由中国读音统一会制定,1918年由北洋政府教育部发布,共计39个字母,排列以“ㄍㄎ”开头;1920年改订字母顺序,增加一个字母“ㄜ”共计40个。
注音初期以读音统一会所定字音为标准,故有“万(v)、兀(Ng)、广(Gn)”三个字母,后以北京音为标准,“万、兀、广”只作注方言之用(哼在某些版本中注音为厂兀),仍使用的有37个(声母21个,韵母16个)。
1930年中华民国政府把注音字母改称为“注音符号”,正式的称呼是国语注音符号第一式。相对于汉语拼音来说,注音符号有时简称注音。1935年,中国国语推动委员会制定新国音为中国的统一语言规范,而使用的拼音符号即为注音符号。而该拼音方式,中国台湾省也沿用至今。
三、应用:注音童谣
1950年以后,在中国大陆地区,汉语拼音被广泛推广,一般人使用拼音拼读汉字,但是在常用语言工具书中标注汉字读音,仍旧拼音和注音同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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