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结果女方反过来说男方强奸她,这样构成强奸罪吗?
原则上说男女自愿发生性行为是不构成强奸罪的,因为所谓的强奸妇女是指违反妇女的意愿强行发生性行为,这才是所谓的强奸罪,而男女自愿发生性行为,是没有违反妇女意志,因此说也不构成强奸罪。既然是两个人自愿发生的性行为,那么为什么有的女人过后还要诬陷男人是强奸呢?我想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1,习惯模式
一般说男人强奸女人,往往是顺理成章的,只要是女人告,公安机关就会默认,很少有人会逆向思维,怀疑这是假的,所以女人才有这个胆量,这是女人诬告男人的主要原因。
2,举证问题
男女自愿发生性行为,谁都不会留下口供,也不会留得第三人来证明,所以发生这种事就需要两个人之间找证据,女人告男人强奸,可能在自己的体内找到男人的精液即可,但男人如果证明两个人是自愿的,恐怕就没有什么证据可找了,所以遇到这种情况,男人往往是吃亏的。
3,要挟男人
男女自愿发生性行为以后,女人往往会提出一些苛刻的条件,如果男人不答应,女人就会告其强奸,这也是有些女人惯用的伎俩,目的是为了自己出卖性,可以获得最大的收益,这种现象多见于卖淫行为,当然也有的是工作场所,比如说让对方娶自己,或者是让对方给自己安排工作等等,如果自己的目的达不到,就以此来要挟。
4,诈骗行为
有的女人告男人,实际上就是以诈骗为目的,他们并不是和男人价格谈不拢,而是就想讹诈男人的钱,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往往没有发生性关系,女人自己伪造现场,就可以告男人强奸未遂,比如说特意撕坏自己的衣服,故意损伤自己的身体,以此来伪造现场,让男人有苦说不出,这也是一种原因。
5,毁坏他人名誉
我们国家有句话,叫笑贫不笑娼,有的女人并不想在男人身上获得什么经济利益,只是想毁坏对方的名誉,以此来报复男人,虽然说这种做法女人自身的名誉也受到损害,但有的女人往往不计较这些,她们不认为被强奸是一种侮辱,从这点上我们不难看出,女性的观念也在发生了变化,这和过去确实不一样了。
通过以上五点,我们就明白了,为什么女人自愿发生性行为,反过来会诬告男人强奸,中国有句俗话,叫无利不起早,最主要的还要女人从中获得利益,没有利益女人是不会使出这一招的。
我再说一说我对这种行为的看法,首先我鄙视这样的女性,这样的女性是不受人尊重的,女性的这种行为,实际上就是在欺骗社会,掩人耳目,建议这样的女人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在两性的问题上,我们需要这种公平。

1,习惯模式
一般说男人强奸女人,往往是顺理成章的,只要是女人告,公安机关就会默认,很少有人会逆向思维,怀疑这是假的,所以女人才有这个胆量,这是女人诬告男人的主要原因。

2,举证问题
男女自愿发生性行为,谁都不会留下口供,也不会留得第三人来证明,所以发生这种事就需要两个人之间找证据,女人告男人强奸,可能在自己的体内找到男人的精液即可,但男人如果证明两个人是自愿的,恐怕就没有什么证据可找了,所以遇到这种情况,男人往往是吃亏的。

3,要挟男人
男女自愿发生性行为以后,女人往往会提出一些苛刻的条件,如果男人不答应,女人就会告其强奸,这也是有些女人惯用的伎俩,目的是为了自己出卖性,可以获得最大的收益,这种现象多见于卖淫行为,当然也有的是工作场所,比如说让对方娶自己,或者是让对方给自己安排工作等等,如果自己的目的达不到,就以此来要挟。

4,诈骗行为
有的女人告男人,实际上就是以诈骗为目的,他们并不是和男人价格谈不拢,而是就想讹诈男人的钱,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往往没有发生性关系,女人自己伪造现场,就可以告男人强奸未遂,比如说特意撕坏自己的衣服,故意损伤自己的身体,以此来伪造现场,让男人有苦说不出,这也是一种原因。

5,毁坏他人名誉
我们国家有句话,叫笑贫不笑娼,有的女人并不想在男人身上获得什么经济利益,只是想毁坏对方的名誉,以此来报复男人,虽然说这种做法女人自身的名誉也受到损害,但有的女人往往不计较这些,她们不认为被强奸是一种侮辱,从这点上我们不难看出,女性的观念也在发生了变化,这和过去确实不一样了。

通过以上五点,我们就明白了,为什么女人自愿发生性行为,反过来会诬告男人强奸,中国有句俗话,叫无利不起早,最主要的还要女人从中获得利益,没有利益女人是不会使出这一招的。
我再说一说我对这种行为的看法,首先我鄙视这样的女性,这样的女性是不受人尊重的,女性的这种行为,实际上就是在欺骗社会,掩人耳目,建议这样的女人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在两性的问题上,我们需要这种公平。
如果女方未成年,不允刑事处罚,责令家长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政府收容教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