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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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的写法
不同内容的决定在写法上有所区别,但从总体上看各种决定的写法有很多相同之处。其结构大体包括:标题、发文字号、收文机关、正文、发文机关、印章和发文日期七个部分。但公开发表的决定往往省略了发文字号。
收文机关和印章,会议通过的决定,发文字号由会议通过的时间来代替,落款处可省发文日期。
1.标题
决定的标题是典型的公文式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三部分构成,有时由于标题过长也可以省略发文机关,而由事由和文种构成,但它与通知、通告等文种不同,标题绝不可省略事由部分。
2.正文
决定的正文,一般由开头、主体、结语三部分构成。开头部分一般包括决定的缘由、根据、目的等,其缘由可以是情况的'概述,也可以是原因的阐发。然后用“决定”、“特决定"、“为此决定"、“现决定如下"等习惯用语来承上启下。
主体部分,写决定的具体内容。内容较简单的决定,可一气呵成,不分段。大型的决定,可分成几个部分,部分之下还要分条列项。有些决定在主体部分后还有结语,写点号召、希望等内容。也有的将决定的具体内容写完后就结束。
3.落款
一般由发文机关、印章和发文时间三部分构成。有些决定由会议通过,则把通过时间写在标题和正文之间,落款处不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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