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民族政策
我国的民族政策: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民族区域自治。
1、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
在中国,民族平等是指各民族不论人口多少,经济社会发展程度高低,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异同,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平等一员,具有同等的地位,在国家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依法享有相同的权利,履行相同的义务,反对一切形式的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
民族团结是指各民族在社会生活和交往中平等相待、友好相处、互相尊重、互相帮助。民族平等是民族团结、民族共同繁荣的前提和基础,没有民族平等,就不会实现民族团结;民族团结则是民族平等的必然结果,各民族共同繁荣,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是促进各民族真正平等的保障。
2、民族区域自治
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政府解决民族问题采取的一项基本政策,也是中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使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自己管理本自治地方的内部事务。
促进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具体措施
1、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尽一切努力,促进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国家根据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和采取了一系列特殊的政策和措施,帮助、扶持民族地区发展经济,并动员和组织汉族发达地区支援民族地区。
2、培养少数民族干部
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我国历来十分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把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状况看作是衡量一个民族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
3、发展少数民族科教文卫等事业
在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事业方面,国家坚持从少数民族的特点和民族地区的实际出发,积极支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教育事业。如赋予和尊重少数民族自治地方自主发展民族教育的权利,重视民族语文教学和双语教学,加强少数民族师资队伍建设,在经费上给予特殊照顾,积极开展内地省市对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的对口支援等。
4、使用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
中国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和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公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
5、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中国各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的风俗习惯,体现在服饰、饮食、居住、婚姻、礼仪、丧葬等多方面。国家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少数民族享有保持或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