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中以的意思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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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有以在文言文中的意思 有以 yǒu yǐ
1. 有道理;有规律。
例:《诗・邶风・旄丘》:「何其久也?必有以也。」
2. 有所作为。
例:《老子》:「众人皆有以,而我独顽似鄙。」
3. 有什么。
例:《孟子?梁惠王上》:「杀人以梃与刃,有以异乎?」
4. 表示具有某种条件、原因等。
例:《史记?淮阴侯列传》:「信喜,谓漂母曰:‘吾必有以重报母。’」
问题二:“以”字在文言文中有哪些意思 以在文言文中的用法:
1、动词:
a用;使用。《涉江》:“忠不必用兮,贤不必以。”
b做。《子路、曾、冉有、公西华侍坐》:“如或知尔,则何以哉?”
c认为。《邹忌讽齐王纳谏》:“皆以美于徐公。”
d表示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方法,可视情况译为“拿”、“用”、“凭”、“把”等。《廉颇蔺相如列传》:“愿以十五城请易璧。”
2、介词:
a起提宾作用,可译为“把”。《廉颇蔺相如列传》:“秦亦不以城予赵,赵亦终不予秦璧。”
b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为”、“由于”等。《捕蛇者说》:“而吾以捕蛇独存。”《廉颇蔺相如列传》:“且以强秦之故逆强秦之欢,不可。”
c表示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可译为“在”、“从”。《苏武传》:“武以始元六年春至京师。”
d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用法同“与”,可译为“和”、“跟”;有时可译为“率领、带领”。《战国策・周策》:“天下有变,王割汉中以楚和。”《信陵君窃符救赵》:“(公子)欲以客往赴秦军,与赵俱死。”
3、连词:
a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可译为“而”、“又”、“并且”等,也可省去。《游褒禅山记》:“夫夷以近,则游者众;险以远,则至者少。”
b表示承接关系,“以”前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后一动作行为的手段和方式,可译为“而”,也可省去。《游褒禅山记》:“予与四人拥火以入。”
c表示因果关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译为“因为”、“由于”。《廉颇蔺相如列传》:“吾所以为此者,以先国家之急而后私仇也。”
d表修饰和被修饰关系。《归去来辞》:“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
e表目的关系,可译为“而”“来”“用来”等。《师说》:“作《师说》以贻之。”
f表示时间、方位、数量的界限或范围,用法同现代汉语。《张衡传》:“自王侯以下,莫不逾侈。”
g表示在叙述某件事时又转到另一件事上,可译为“至于”。《柳毅传》:“然自约其心者,达君之冤,余无及也。以言慎勿相避者,偶然耳,岂有意哉!”
4、副词:
通“已”。已经。《陈涉世家》:“座买鱼烹食,得鱼腹中书,固以怪之矣。”
问题三:已在古文中是什么意思 字义
〈动〉
1. (象形。象蛇形。一说原与“子”同字。本义:停止)
2. 同本义 [cease;stop]
鸡鸣不已。――《诗・郑风・风雨》。传:“已,止也。”
德音不已。――《诗・小雅・南山有台》。传:“已,止也。”
以故事得已。――《史记・项羽本纪》
操蛇之神闻之,惧其不已也,告之于帝。――《列子・汤问》
是亦不可以已乎?――《孟子・告子上》
累寸不已,遂成丈匹。――《后汉书・列女传》
非夫人之物而强假焉,必虑人逼取,而惴惴焉,摩玩之不已。――清・ 袁枚《黄生借书说》
3. 又如:不已
4. 完成,完毕 [finish]
已,成也。――《广雅》
已事遄往。――《易・损》。注:“竟也。”
且曰吾已。――《左传・昭公十三年》。注:’犹决竟也。”
有司已于事而竣。――《国语・齐语》。注:“毕也。”
5. 又如:已矣(完了,逝去)
6. 治愈 [cure]
已大风、挛l、瘘疠治愈大风、挛l、瘘、疠(等重病)。大风,麻风病。挛l,手脚弯曲不能伸展。瘘,脖子肿。疠,恶疮]。――唐・ 柳宗元《捕蛇者说》
〈副〉
1. 已经 [already]――表示动作变化达到的程度
北向不能得日,日过午已昏。――明・ 归有光《项脊轩志》
2. 如:已装不卸(喻已成定局,无法改变)
3. 以前 [before]。如:已先(从前;先前);已事(往事)
4. 罢了,算了 [well]。如:已乎(算了)
5. 太 [too]――表示程度
无已大康,职思其居。――《诗・唐风》
死而湮没不足道者,亦已众矣。――明・ 张溥《五人墓碑记》
6. 又 [also]――表示行为的频率
周子居常云:“吾时月不见 黄叔度,则鄙吝之心已复生矣。”――《世说新语》
7. 最终,终归 [finally]
其所以贯理焉,虽亿万已不足以浃万物之变。――《荀子》
8. 已而,然后 [then;after that]
庭中始为篱,已为墙。――明・ 归有光《项脊轩志》
问题四:古文中“以之为”有几种意思,分别是什么“以之为”的 之
《说文解字》:“之,出也。象草过彻,枝茎渐益大,有所之也,一者地也。”段《注》:“引申之义为往,《释诂》曰:‘之往是也。’按:之有训为‘此’者。”
(一)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称。译为“他”(他们)、“它”(它们)。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例:
①人皆吊之。(之:他,指上文善术者)
②以刀劈狼首,数刀毙之。(之:它,指狼。)
③ 然之。(之:它,指上文李 的话。)
④媪之送燕后也,持其踵为之泣。(本义项指后一个“之”:她,指燕后。)
⑤彼竭我盈,故克之。(之:他们,指齐军。)
⑥我见相如,必辱之。(之:他,指相如。)
⑦以杜君言泛讯之。(之:他们,旨狱中囚犯。)
⑧阿母得闻之,槌床便大怒。(之:它,指上文府吏的话。)
⑨遽扑之,入石穴中。(之:它,指蟋蟀。)
⑩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本义项指后一个“之”它指兵器。)
}⑵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例:
①近塞之人,死者十九。(《塞翁失马》)
②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
③坎坎伐檀兮,置之河之干兮。
④东割膏腴之地,北收要害之郡。
⑤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赤壁之战》)
⑤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师说》) :
⑥云之崔嵬。
⑦人又谁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
}⑶作动词:往,到......去。例:
①吾欲之南海,何如?(《为学一首示子侄》)
②去逾四十里,之虚所卖之。(本义项指前一个“之”。)
③诸将请所之。
④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本义项指前一个“之”?)
⑤又有剪发杜门,佯狂不知所之者。
⑥于是弃其家走之关中。
⑦有牵牛而过堂下者。王见之,曰:“牛何之?”(本义项指后一个之“之”。)
}⑷这,此。例:
①以君之力,曾不能损父之丘,如太行王屋何?(本义项指后一个“之”。)
②其上以构脂、腊和氏灰之类昌之。(本义项指前一个之。)
③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
④公输盘为楚造云梯之械。
⑤均之二策,宁许以负秦曲。
⑥郯子之,其贤不及孔子。
⑦于是六国之士,有宁越、徐尚、苏秦、杜赫之为之谋。(本义项指中间一个。)
}⑸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如:
宋何罪之有?(《公输》,即“宋有何罪”) 例:
①何陋之有?
②宋何罪之有?
③句读之不知。
④何功之有哉?
⑤诗云:“他人有心,予忖度之。”――夫子之谓也。(本义项指后一个之。)
}⑹我。例:
①君将哀而生之乎?
②不知将军宽之至此也!
③以是知公子恨之复返也。
④臣乃市井鼓刀屠者,而公子亲数存之。
⑤今单车来代之,何如哉?
⑥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之以为戮:以之为戮。之:指我们。)
(7)音节助词。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如:
顷之,烟炎张天。(《赤壁之战》)
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毛遂自荐》)
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本义项指后一个之。)
}⑻结构助词。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译时也可省去。同时可说成取独,如:
①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
②乐郊乐郊,谁之永号!
③庸知其年之先后生于吾乎?
④无丝竹之乱耳
}(9)向。例:
然后驱而之善。
}(10)结构助词,补语的标志。用在中心语(动词......>>
1. 有道理;有规律。
例:《诗・邶风・旄丘》:「何其久也?必有以也。」
2. 有所作为。
例:《老子》:「众人皆有以,而我独顽似鄙。」
3. 有什么。
例:《孟子?梁惠王上》:「杀人以梃与刃,有以异乎?」
4. 表示具有某种条件、原因等。
例:《史记?淮阴侯列传》:「信喜,谓漂母曰:‘吾必有以重报母。’」
问题二:“以”字在文言文中有哪些意思 以在文言文中的用法:
1、动词:
a用;使用。《涉江》:“忠不必用兮,贤不必以。”
b做。《子路、曾、冉有、公西华侍坐》:“如或知尔,则何以哉?”
c认为。《邹忌讽齐王纳谏》:“皆以美于徐公。”
d表示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方法,可视情况译为“拿”、“用”、“凭”、“把”等。《廉颇蔺相如列传》:“愿以十五城请易璧。”
2、介词:
a起提宾作用,可译为“把”。《廉颇蔺相如列传》:“秦亦不以城予赵,赵亦终不予秦璧。”
b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为”、“由于”等。《捕蛇者说》:“而吾以捕蛇独存。”《廉颇蔺相如列传》:“且以强秦之故逆强秦之欢,不可。”
c表示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可译为“在”、“从”。《苏武传》:“武以始元六年春至京师。”
d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用法同“与”,可译为“和”、“跟”;有时可译为“率领、带领”。《战国策・周策》:“天下有变,王割汉中以楚和。”《信陵君窃符救赵》:“(公子)欲以客往赴秦军,与赵俱死。”
3、连词:
a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可译为“而”、“又”、“并且”等,也可省去。《游褒禅山记》:“夫夷以近,则游者众;险以远,则至者少。”
b表示承接关系,“以”前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后一动作行为的手段和方式,可译为“而”,也可省去。《游褒禅山记》:“予与四人拥火以入。”
c表示因果关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译为“因为”、“由于”。《廉颇蔺相如列传》:“吾所以为此者,以先国家之急而后私仇也。”
d表修饰和被修饰关系。《归去来辞》:“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
e表目的关系,可译为“而”“来”“用来”等。《师说》:“作《师说》以贻之。”
f表示时间、方位、数量的界限或范围,用法同现代汉语。《张衡传》:“自王侯以下,莫不逾侈。”
g表示在叙述某件事时又转到另一件事上,可译为“至于”。《柳毅传》:“然自约其心者,达君之冤,余无及也。以言慎勿相避者,偶然耳,岂有意哉!”
4、副词:
通“已”。已经。《陈涉世家》:“座买鱼烹食,得鱼腹中书,固以怪之矣。”
问题三:已在古文中是什么意思 字义
〈动〉
1. (象形。象蛇形。一说原与“子”同字。本义:停止)
2. 同本义 [cease;stop]
鸡鸣不已。――《诗・郑风・风雨》。传:“已,止也。”
德音不已。――《诗・小雅・南山有台》。传:“已,止也。”
以故事得已。――《史记・项羽本纪》
操蛇之神闻之,惧其不已也,告之于帝。――《列子・汤问》
是亦不可以已乎?――《孟子・告子上》
累寸不已,遂成丈匹。――《后汉书・列女传》
非夫人之物而强假焉,必虑人逼取,而惴惴焉,摩玩之不已。――清・ 袁枚《黄生借书说》
3. 又如:不已
4. 完成,完毕 [finish]
已,成也。――《广雅》
已事遄往。――《易・损》。注:“竟也。”
且曰吾已。――《左传・昭公十三年》。注:’犹决竟也。”
有司已于事而竣。――《国语・齐语》。注:“毕也。”
5. 又如:已矣(完了,逝去)
6. 治愈 [cure]
已大风、挛l、瘘疠治愈大风、挛l、瘘、疠(等重病)。大风,麻风病。挛l,手脚弯曲不能伸展。瘘,脖子肿。疠,恶疮]。――唐・ 柳宗元《捕蛇者说》
〈副〉
1. 已经 [already]――表示动作变化达到的程度
北向不能得日,日过午已昏。――明・ 归有光《项脊轩志》
2. 如:已装不卸(喻已成定局,无法改变)
3. 以前 [before]。如:已先(从前;先前);已事(往事)
4. 罢了,算了 [well]。如:已乎(算了)
5. 太 [too]――表示程度
无已大康,职思其居。――《诗・唐风》
死而湮没不足道者,亦已众矣。――明・ 张溥《五人墓碑记》
6. 又 [also]――表示行为的频率
周子居常云:“吾时月不见 黄叔度,则鄙吝之心已复生矣。”――《世说新语》
7. 最终,终归 [finally]
其所以贯理焉,虽亿万已不足以浃万物之变。――《荀子》
8. 已而,然后 [then;after that]
庭中始为篱,已为墙。――明・ 归有光《项脊轩志》
问题四:古文中“以之为”有几种意思,分别是什么“以之为”的 之
《说文解字》:“之,出也。象草过彻,枝茎渐益大,有所之也,一者地也。”段《注》:“引申之义为往,《释诂》曰:‘之往是也。’按:之有训为‘此’者。”
(一)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称。译为“他”(他们)、“它”(它们)。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例:
①人皆吊之。(之:他,指上文善术者)
②以刀劈狼首,数刀毙之。(之:它,指狼。)
③ 然之。(之:它,指上文李 的话。)
④媪之送燕后也,持其踵为之泣。(本义项指后一个“之”:她,指燕后。)
⑤彼竭我盈,故克之。(之:他们,指齐军。)
⑥我见相如,必辱之。(之:他,指相如。)
⑦以杜君言泛讯之。(之:他们,旨狱中囚犯。)
⑧阿母得闻之,槌床便大怒。(之:它,指上文府吏的话。)
⑨遽扑之,入石穴中。(之:它,指蟋蟀。)
⑩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本义项指后一个“之”它指兵器。)
}⑵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例:
①近塞之人,死者十九。(《塞翁失马》)
②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
③坎坎伐檀兮,置之河之干兮。
④东割膏腴之地,北收要害之郡。
⑤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赤壁之战》)
⑤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师说》) :
⑥云之崔嵬。
⑦人又谁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
}⑶作动词:往,到......去。例:
①吾欲之南海,何如?(《为学一首示子侄》)
②去逾四十里,之虚所卖之。(本义项指前一个“之”。)
③诸将请所之。
④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本义项指前一个“之”?)
⑤又有剪发杜门,佯狂不知所之者。
⑥于是弃其家走之关中。
⑦有牵牛而过堂下者。王见之,曰:“牛何之?”(本义项指后一个之“之”。)
}⑷这,此。例:
①以君之力,曾不能损父之丘,如太行王屋何?(本义项指后一个“之”。)
②其上以构脂、腊和氏灰之类昌之。(本义项指前一个之。)
③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
④公输盘为楚造云梯之械。
⑤均之二策,宁许以负秦曲。
⑥郯子之,其贤不及孔子。
⑦于是六国之士,有宁越、徐尚、苏秦、杜赫之为之谋。(本义项指中间一个。)
}⑸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如:
宋何罪之有?(《公输》,即“宋有何罪”) 例:
①何陋之有?
②宋何罪之有?
③句读之不知。
④何功之有哉?
⑤诗云:“他人有心,予忖度之。”――夫子之谓也。(本义项指后一个之。)
}⑹我。例:
①君将哀而生之乎?
②不知将军宽之至此也!
③以是知公子恨之复返也。
④臣乃市井鼓刀屠者,而公子亲数存之。
⑤今单车来代之,何如哉?
⑥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之以为戮:以之为戮。之:指我们。)
(7)音节助词。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如:
顷之,烟炎张天。(《赤壁之战》)
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毛遂自荐》)
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本义项指后一个之。)
}⑻结构助词。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译时也可省去。同时可说成取独,如:
①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
②乐郊乐郊,谁之永号!
③庸知其年之先后生于吾乎?
④无丝竹之乱耳
}(9)向。例:
然后驱而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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