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列举出大学校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如何进行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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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举出大学校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如下
一、 来自学生之间的暴力、打斗行为。
二、 来自学生之间的欺诈、侵权行为。
三、 放学后,来自校外不良人员对在校学生的侵害。
四、 厕所、校园死角学生聚伙吸烟、打斗行为。
五、 商店、食堂、小卖点的食品安全。
六、 由网吧等社会文化娱乐场所引发的不安全因素。
七、 校园内部的丢窃,包括自行车丢失。
八、 失火、触电、溺水,中毒。
九、 理化生实验,体育运动中的意外伤害。
十、 课间、室外活动时行走、上下楼或违纪攀爬造成的伤害。
十一校外安全十大隐患
1、 校门外道路交通事故。
2、 学校周边发生的暴力、打斗、伤害行为。
3、 学校周边发生的敲诈、侵权行为。
4、 校外不良人员对在校学生的言行和心理威胁。
5、 在网吧等社会文化娱乐场所引发的侵权和伤害。
6、 因学生旷课、逃学、离家出走在社会上发生的不安全因素。
7、 上网游戏、聊天、不健康书刊音像作品造成的不安全因素。
8、 社会黄赌毒现象影响学生产生的不安全因素。
9、 社会不法分子对青少年的引诱、拉拢、教唆。
10、 父母离异,单亲,空巢留守、私租房屋引发的不安全因素。
十二、教育不当产生的十大安全隐患
1、 学校制度制订不当出现的安全责任事故。
2、 学校预防管理不当出现的安全责任事故。
3、 教师法制意识淡薄,方法简单粗暴造成违法,对学生的伤害。
4、 场地设施提醒不当造成的学生身体伤害。
5、 学习、人际关系等出现心理压力造成的意外。
6、 批评方法不当造成的意外。
7、 家庭中父母教育子女方法不当引发孩子过激行为。
8、 处理问题有失公正造成心理失衡,出现偏激。
9、 期望值过高带来心理压力,造成不良后果。
10、 逆反心理、特殊个性造成的不良后果。
十三、如何预防
加强安全教育,使学生懂得一些基本的安全知识,自学遵守交通规则。上学、放学路上,不准骑自行车,不准追爬拖拉机、汽车等机动车辆,行走时靠右边,横穿马路时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爬树,不做危险性游戏,不玩火、不玩水、不带与学习无关的`刀具利器。
1、外来闲杂人员来校,学校教师要主动查明其来意,无故进校园应及时劝其离校,以免发生不测之事;对危及学生人身安全、学校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制止,及时报警,要敢于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动员全体师生参加师生人身安全团体保险,家庭经济确实困难者可暂不参加保险,但家长要向学校写份书面申请说明。
3、学生不准玩火,课间休息时间不准追逐打闹,不准爬铁门、围墙等。
4、不喝生水,不吃腐 败、变质的食物等。
5、家长要严格执行学校有关安全工作等规章制度,履行子女监护职责,协助教师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6、家长要配合教师向子女进行有益于人身健康的思想教育。
7、早上来校,放学回家应尽可能结伴而行,路上相互照应,放学后不准在半路上逗留玩耍。有病要及时上医院治疗,如果确诊为传染病,应在医院治疗痊愈后方可回学校上课学习。
8、对学校设施经常进行自查,及时排解安全隐患,破旧危房要及时上报中心小学翻修。要做好重点防范工作,安排好每天的护校值班人员。
十四、学校安全防范措施
1、学校安全工作应当以预防为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防范措施,开展群防群治。
2、学校各部门都应当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针对可能或容易发生的安全事故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3、学校可根据环境条件与安全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日常教学和各项活动中的安全工作及早部署,采取得力措施,预先防范。
4、学校有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校舍管理,经常检查维修,发现危险房舍,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每逢雨季和汛期,必须安排人员值班,随时观察险情,做好撤离疏散准备。
5、学生徒步或乘车(骑自行车),外出,应自觉遵守有关安全规定,顶防交通安全事故。
6、学校应重视和加强对安全防火工作的宣传和防范,完善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设施,留有消防通道,配齐配足灭火器材,落实值班制度,预防火灾事故。 严格用电管理制度,学校有专门机构或专业人负责用电管理,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及时更换老化或不符合要求的.线路,禁止超负荷或违章用电。
7、学校应根据学生的特点和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条件、环境等客观因素,做好各项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预防非正常伤亡事故发生。
法律依据: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一条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三十二条学校和家庭应当加强沟通,建立家校合作机制。学校决定对未成年学生采取管理教育措施的,应当及时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支持、配合学校进行管理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十五条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认知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应当建立未成年学生保护工作制度,健全学生行为规范,培养未成年学生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一、 来自学生之间的暴力、打斗行为。
二、 来自学生之间的欺诈、侵权行为。
三、 放学后,来自校外不良人员对在校学生的侵害。
四、 厕所、校园死角学生聚伙吸烟、打斗行为。
五、 商店、食堂、小卖点的食品安全。
六、 由网吧等社会文化娱乐场所引发的不安全因素。
七、 校园内部的丢窃,包括自行车丢失。
八、 失火、触电、溺水,中毒。
九、 理化生实验,体育运动中的意外伤害。
十、 课间、室外活动时行走、上下楼或违纪攀爬造成的伤害。
十一校外安全十大隐患
1、 校门外道路交通事故。
2、 学校周边发生的暴力、打斗、伤害行为。
3、 学校周边发生的敲诈、侵权行为。
4、 校外不良人员对在校学生的言行和心理威胁。
5、 在网吧等社会文化娱乐场所引发的侵权和伤害。
6、 因学生旷课、逃学、离家出走在社会上发生的不安全因素。
7、 上网游戏、聊天、不健康书刊音像作品造成的不安全因素。
8、 社会黄赌毒现象影响学生产生的不安全因素。
9、 社会不法分子对青少年的引诱、拉拢、教唆。
10、 父母离异,单亲,空巢留守、私租房屋引发的不安全因素。
十二、教育不当产生的十大安全隐患
1、 学校制度制订不当出现的安全责任事故。
2、 学校预防管理不当出现的安全责任事故。
3、 教师法制意识淡薄,方法简单粗暴造成违法,对学生的伤害。
4、 场地设施提醒不当造成的学生身体伤害。
5、 学习、人际关系等出现心理压力造成的意外。
6、 批评方法不当造成的意外。
7、 家庭中父母教育子女方法不当引发孩子过激行为。
8、 处理问题有失公正造成心理失衡,出现偏激。
9、 期望值过高带来心理压力,造成不良后果。
10、 逆反心理、特殊个性造成的不良后果。
十三、如何预防
加强安全教育,使学生懂得一些基本的安全知识,自学遵守交通规则。上学、放学路上,不准骑自行车,不准追爬拖拉机、汽车等机动车辆,行走时靠右边,横穿马路时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爬树,不做危险性游戏,不玩火、不玩水、不带与学习无关的`刀具利器。
1、外来闲杂人员来校,学校教师要主动查明其来意,无故进校园应及时劝其离校,以免发生不测之事;对危及学生人身安全、学校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制止,及时报警,要敢于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动员全体师生参加师生人身安全团体保险,家庭经济确实困难者可暂不参加保险,但家长要向学校写份书面申请说明。
3、学生不准玩火,课间休息时间不准追逐打闹,不准爬铁门、围墙等。
4、不喝生水,不吃腐 败、变质的食物等。
5、家长要严格执行学校有关安全工作等规章制度,履行子女监护职责,协助教师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6、家长要配合教师向子女进行有益于人身健康的思想教育。
7、早上来校,放学回家应尽可能结伴而行,路上相互照应,放学后不准在半路上逗留玩耍。有病要及时上医院治疗,如果确诊为传染病,应在医院治疗痊愈后方可回学校上课学习。
8、对学校设施经常进行自查,及时排解安全隐患,破旧危房要及时上报中心小学翻修。要做好重点防范工作,安排好每天的护校值班人员。
十四、学校安全防范措施
1、学校安全工作应当以预防为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防范措施,开展群防群治。
2、学校各部门都应当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针对可能或容易发生的安全事故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3、学校可根据环境条件与安全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日常教学和各项活动中的安全工作及早部署,采取得力措施,预先防范。
4、学校有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校舍管理,经常检查维修,发现危险房舍,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每逢雨季和汛期,必须安排人员值班,随时观察险情,做好撤离疏散准备。
5、学生徒步或乘车(骑自行车),外出,应自觉遵守有关安全规定,顶防交通安全事故。
6、学校应重视和加强对安全防火工作的宣传和防范,完善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设施,留有消防通道,配齐配足灭火器材,落实值班制度,预防火灾事故。 严格用电管理制度,学校有专门机构或专业人负责用电管理,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及时更换老化或不符合要求的.线路,禁止超负荷或违章用电。
7、学校应根据学生的特点和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条件、环境等客观因素,做好各项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预防非正常伤亡事故发生。
法律依据: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一条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三十二条学校和家庭应当加强沟通,建立家校合作机制。学校决定对未成年学生采取管理教育措施的,应当及时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支持、配合学校进行管理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十五条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认知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应当建立未成年学生保护工作制度,健全学生行为规范,培养未成年学生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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