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个人与他人的关系,关键是要处理好个人与他人的( )
利益关系。
利益关系是一切社会关系中最基本的关系,也是最深层次的关系,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在社会生活中,不同利益主体基于不同的社会关系,会形成不同的社会群体,从而产生各自的共同利益。
个人与他人的关系,在本质上是社会关系尤其是社会利益关系的表现形式。人类要生存,首先必须满足各种需要。
任何需要都是一定主体在一定的生产关系的基础上,在一定的客观条件下,对一定对象的需要,都必然通过一定的社会关系才能实现。因此,处理个人与他人的关系,关键是要处理好个人与他人的利益关系。
为什么会有利益关系的形成:
在每个人的生存、成长、发展中,从胎儿形成起,就开始了生理的需求,早在母亲腹中,就通过脐带和胎盘,通过母体与外界进行物质、能量、组织的交换,就有了初级利益关系的萌生,而且获得了受法律保护的权利,有了政治利益的萌芽。
呱呱坠地以后,饿了要吃,渴了要喝,热了需凉,冷了求暖,必须有相应的物质生活资料和条件供其享用,才能保证婴儿的正常生存、发育、成长。
随着年龄的增长和意识的不断增强,每个人在一天天告别婴幼儿孩提阶段的过程中,在一定的物质利益的支撑下,逐步认识到自己在家庭、学校、班级乃至更大集体中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作用和地位。
与此同时,他理应为家庭、集体、社会、国家做些什么,应该在这个前提下得到什么,这样就逐渐形成了政治利益和精神利益追求。可见政治利益、精神利益关系与物质利益关系具有同样重要的基础性特征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