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丢失,签证还在,重新补办护照,原签证还有效么?
原签证还有效的。护照丢失后应到户籍地所属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补办护照。已经获得的尚在有效期内的签证,可以补办护照后到使馆转帖,不用重新签证。
根据《公安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的决定》第十一条:
公民申请换发普通护照,除提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材料外,应当提交原普通护照及复印件。
定居国外的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普通护照的,应当向其暂住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并提交原普通护照、定居国外的证明以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扩展资料:
为规范电子普通护照的申请、审批签发和管理,公安部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1、在第二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条:“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参照国际技术标准,逐步推广签发含有电子芯片的普通护照(以下简称电子普通护照),提高护照的防伪性能。
“电子芯片存储普通护照的登记项目资料和持证人的面部肖像、指纹信息等。”
2、在第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六条:“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电子普通护照申请,应当现场采集申请人的指纹信息。不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申请电子普通护照,监护人同意提供申请人指纹信息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以现场采集。
“申请人因指纹缺失、损坏无法按捺指纹的,可以不采集指纹信息。”
3、在第十二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五条:“电子普通护照采取加密措施,确保电子芯片存储的指纹信息仅限于普通护照签发机关和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在出入境管理时读取、核验和使用。”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2024-10-19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