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宁波路面停车收费管理停车收费区域-收费标准
实施道路两侧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工作能有效的缓解城市“停车难”、“停车乱”等现象,目前宁波市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奉化区等都已实施,北仑区将于2021年2月1日上午8:00正式实施,下面一起来了解下相关信息。
宁波2月1日起启动收费
在公共停车位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利用价格杠杆,对占用城市道路等公共资源的行为,进行适当的收费,是主要城市缓解“停车难”、“停车乱”问题比较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
目前,宁波市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奉化区等都已实施区域内城市道路路面停车收费管理。北仑区将于2021年2月1日上午8:00,正式实施道路两侧,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工作。
收费区域
2月1日起,北仑区东至长江路、南至岷山路、西至黄河路、北至四明山路(包括大港菜场周边凤洋一路、凤洋二路、大港三路)这一区域内城市道路停车开始收费。
收费标准
根据《北仑区城市道路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意见》(仑综执〔2020〕86号)、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调整城市道路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时段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本次收费路段属于二级区域,收费标准为:
前30分钟(含)免费。
超过30分钟的,在二级区域内,白天(8:00—17:30)2小时内是2元/30分钟,超过2小时是3元/30分钟;夜间(17:30—次日8:00),按4元/车次计算,2小时内减半收取(夜间停车从17:00停到次日8:30实际收费也是4元/车次)。
每车次24小时停车费30元封顶,超过24小时的,重新计费。
法定节假日,白天2元/30分钟,10元封顶。夜间3元/车次,2小时内减半收取。
城市道路停放机动车为什么要收费?
城市道路主要功能是满足车辆通行,在此基础上可以设置一些路侧停车位用来缓解停车难的压力。城市道路两侧的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范畴,有车一族占用公共资源需要支付停车费。采用适当收费的方式可以提高停车泊位的周转率,发挥价格杠杆的导向和调节作用,日间鼓励车主临停快走,夜间满足停车刚需要求,从而缓解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
北仑二级区域划分的依据是什么?
以宁波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指导意见》为依据,根据道路交通流量及周边停车需求,明确我区现阶段道路停车位收费区域等级。按照指导意见,北仑区一级区域暂时空缺,目前实行收费政策的区域为二级收费区域。
没有按时缴纳停车费会怎么样?
停车账单形成7天内未缴费,根据《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停车泊位停放车辆的,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准停车型和标示的停车方向停放、使用收费道路停车泊位的,应当足额缴纳停车费。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在道路停车泊位不按规定时间、准停车型停放车辆或者使用收费道路停车泊位不缴费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处以1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