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转学好转吗?
可以,但是学生不准任意转学,学生有下列理由之一者准予在公办初中之间转学:学生户籍及住址跨省、市迁移者;户籍在本市(辖市)区内、家庭住址迁离原就读初中,且路途较远,到原初中读书确有困难者。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经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的正常转学生、借读生,学校不得借故拒收,也不得额外收费。
转学手续:
监护人持户籍或居住地变更证件到迁入地教育主管部门和转入学校办理“同意接收转学、借读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申请需附转入地“同意接收证明”、户籍迁移证明或居住地变更证件的复印件。
学校审核后向教育主管部门上传审批信息,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将批准信息传给学校。学校收到批准信息后出具“转学证明”,并拷贝学生电子档案由学生带到转入学校。转学申请和“同意接收证明”与“转学证明”存根一并存档;学生持“转学证明”、电子档案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
以上内容参考:江苏政务服务-初中转学有关政策规定
好转,初一可以转学,但是必须满足一定条件,否则义务教育阶段是不能转学的。 学生转学坚持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 依据“小学相对就近,初中相对集中”的原则,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匪毕业年级接收转学生的工作,最迟不得晚于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办理。因特殊情况(须提供相关证明)需中途转学,经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方可办理学期中途转学。 学生在休学期间、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公办中小学的六年级、九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学生办理转学手续的流程: 第一步,先由接收学校出具接收证明; 第二步,经接收学校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同意后; 第三步,转出学校方可办理转出手续。
学生转入学校未落实之前,原校不得出具转学证明。对没有申请转学的学生不得迫使其转学,由此造成学生辍学的,由原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