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库不属于金融基础设施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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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库不属于金融基础设施是不正确
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库不属于金融基础设施不对。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库是金融信息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金融基础设施的范畴。金融基础设施是指为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和服务的基础设施。
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库作为一个国家级的金融信息基础设施,是为了实现金融信息的共享和统一管理,提高金融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支持金融监管和风险防控等方面而建设的。因此,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库属于金融基础设施的一部分。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是由国家为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发展提供相关信息服务设立,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运行和维护的征信系统,该运行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中国人民银行-监督管理。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信息主体和取得信息主体本人书面同意的信息使用者提供查询服务。根据国务院第631号令《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规定,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收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按照规定提供的信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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