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积金在哪里提取
法律主观:
一、天津公积金的提取条件(一)购房提取条件: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二)租房提取条件:1、本人及配偶名下没有住房,且没有住房贷款记录;2、经国土房管部门认定具备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住房租房补贴资格。3、多人合租同一套住房的,承租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承租人及其配偶均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4、职工及其配偶同时租住两套(含)以上住房的,只能就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5、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未结清的,职工及配偶不能办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三)还贷提取条件1、偿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2、提取人名下同时有未还清的公积金(组合)贷款,须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未逾期才能办理该提取业务。二、公积金封存后怎么提取公积金封存后提取的条件:(一)离职后公积金账户必须是封存状态才能提取,一般公司在员工离职后一个月内会办理该账户的封存,所以离职后一个月左右去提取比较合适。(二)必须按照提取要求准备好材料,公司的离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公积金存折。三、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联名卡和有效身份证等到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