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
法律主观: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生产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考核制度;(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三)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四)具有较大危险、有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五)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六)职业健康措施保障制度;(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八)应急管理制度;(九) 生产安全事故 报告和处理制度;(十)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十一)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十二)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