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西城区幼升小入学材料与相关条件
一、幼升小京籍入学材料条件
1、入学条件
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在西城区申请入小学,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法定监护人在西城区具有独立产权房或租住公房的本市个人居民户籍适龄儿童
②实际居住在西城区的本区个人居民户籍适龄儿童
2、入学材料
(1)全家户口簿;
(2)房产证(监护人持有);
(3)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审核材料期间开具);
(4)孩子出生证明;
(5)身份证
二、非京籍幼升小入学材料
(一)在西城区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标准
申请入及其配偶均需提供在京务工就业证明,且一方在西城区务工就业,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受雇于用人单位的,需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规范有效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聘用单位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加盖公章),及在西城区内缴纳社保的证明(2019年1月至3月)
2.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需提供本人或配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法入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为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相关部门备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在西城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审核标准
申请人在西城区实际佳所居住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在西城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用途为住宅)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在西城区租房的,应提供
(1)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为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订的网上可査询文本)
(2)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用途为住宅)原件、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一年以上的租房完税证明(缴纳日期截至2019年4月30日满一年以上,并满足已居住一年以上要求)。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的安全。非法私建房己拆迁房、地下室、多人合租房等不能作为开具证明的依据
3.租住申请人本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加盖公章)和《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用途为住宅)复印件。租住单位办公用房、地下室不能作为开具证明的依据。
4.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等不能作为开具证明的依据
(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儿童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ロ簿上年龄与《出生医学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
2.单亲家庭需要提供抚养方相关有效的法律文书依据
3.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结婚证》父母双方户ロ簿、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持港澳身份证件且父母为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无需提供户口簿,但应提供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H开头的9位证件号码或M开头的9位证件号码)
(四)北京市居住证审核标准
1.父母双方均持有北京市居住证,其中至少有一方在西城区街道辖区内。单亲家庭由一方提供
2.北京市居住证地址与在西城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3.北京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
提示:由于2020年幼升小政策尚未出台,家长们可以根据以上内容进行参考,不过还请以入学当年要求为准。
三、幼升小无房京籍在西城区入学材料
入学条件:
1.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适龄儿童及其兄弟姐妹在北京市范围内名下无产权房、无公租房(持《公有住宅租赁合同》),且三年内无房屋交易转让记录;
2.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为本市非西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出生日期为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
3.法定监护人(父或母)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在西城区三年以上,且出租房屋人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的安全;
4.法定监护人(至少父母一方)在西城区务工就业满三年。
入学材料:
初审需携带证明证件如下:
全家户口簿、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法定监护人《结婚证》(离异家庭提供《离婚证》,2017年11月1日后离异需提供生父生母及其兄弟姐妹户口簿);
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为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订的网上可查询文本,租房时间不晚于2016年5月1日);
近三年以上的租房连续缴纳完税证明(2019年4月30日前开具税票,补缴无效)、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用途为住宅,非法私建房、已拆迁房、地下室、多人合租房、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等开具的证明无效);
房主身份证、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规范有效文本);
聘用单位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加盖公章);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四、父(或母)持有北京工作居住证的幼升小入学材料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持有者子女:须持有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在有效期内)、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在西城区工作证明及实际在西城区居住的相关材料。
按本市户籍对待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请于5月6日(周一)至15日(周三)登录市级平台,进入“按本市户籍对待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注册并完善信息。务必于5月6日(周一)至13日(周一)登录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xcxjks.com/)预约现场审核到场时间段(审核时间:5月16日、17日)。按照网上预约的时间段,持市级平台采集编码、全家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登记。审核通过后,务必登录市级平台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完成全部审核流程。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在全区范围内按计划派位入学。7月初由市级平台发送短信通知录取情况。擅自撤销已审核登记账号或未进行现场审核登记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五、幼升小集体户口入学材料
持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个人页;
《出生医学证明》;
法定监护人所在西城区集体户籍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在职证明;
在西城区的实际居住证明(指法定监护人(父母)名下的具有独立产权的西城区《房屋所有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
或以法定监护人为承租人的西城区《公有住宅租赁合同》或所在单位开具的《单位集体公寓宿舍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