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授法包括哪四种方式
讲授法包括讲述(侧重在生动形象地描绘某些事物现象)、讲解(对较复杂的问题进行较系统而严密的解释和论证)、讲读(教师指定学生以朗读方式表述教材或其他读物)、讲演(教师就教材中的某一专题进行有理有据首尾连贯的论说)四种方式。
讲述:侧重在生动形象地描绘某些事物现象,叙述事件发生、发展的过程,使学生形成鲜明的表象和概念,并从情绪上得到感染。凡是叙述某一问题的历史情况,以及某一发明、发现的过程或人物传记材料时,常采用这种方法。在低年级,由于儿童思维的形象性、注意力不易持久集中,在各门学科的教学中,也多采用讲述的方法。
讲解:主要是对一些较复杂的问题、概念、定理和原则等,进行较系统而严密的解释和论证。讲解在文、理科教学中都广泛应用,在理科教学中应用尤多。当演示和讲述,不足以说明事物内部结构或联系的时候,就需要进行讲解。在教学中,讲解和讲述经常是结合运用的。
讲读:教师指定学生以朗读方式表述教材或其他地理读物的方法。常常在印证、加深、补充所讲内容的时候引用,可弥补教学语言的不足,增强讲授内容的生动性和可信性。教师在平时应注意搜集有关材料,把朗读内容安排在恰当时机,并注意与讲解的结合。
讲演:教师就教材中的某一专题进行有理有据首尾连贯的论说,中间不插入或很少插入其他的活动。这种方法主要用于中学的高年级和高等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