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传怎么写
自传的写法是:基本情况、家庭主要成员、自传人的经历等。
1、基本情况
如:姓名、曾用名、出生日期、籍贯、出生地、民族、现有文化程度、家庭现住址、现在工作单位和担任的社会职务、有何专业技术职称等基本情况。
2、家庭主要成员
家庭成员系指和自己有血缘关系(婚姻关系)的直系亲属,如父母、爱人、子女,还包括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曾受其抚养或由本人供养的其他亲属,如祖父母、未成年或已成年但仍在一起居住生活的兄弟姐妹等。
3、自传人的经历
一般可以从小学或七岁开始写起。包括在学校读书和走上社会以后的经历,要写明具体的起止日期,时间上应该是衔接的,中间如有脱节要说明原因。
关于本人的政治历史情况。主要包括成长经历、参加进步团体和民主党派的历史、学习简历、工作简历和历史上受到的奖励或处分的有关情况等。
写自传应注意的问题
1、书写要求
必须由申请人亲笔书写,字迹工整、整洁,字数5000以上;必须用黑色签字笔书写,不得涂改。
2、一定要实事求是
如实写出自己的经历,实事求是的评价自己。对优缺点不夸大,不缩小,不编造,不隐匿;时间、地点写清楚;重要事件要有证明人。
3、从实际生活中总结经验教训
写自传不单单是实录生活经历,还要对主要经历、情节交代具体,并从自己思想变化的过程中明辨是非、把握方向。
4、结构
主次分明,简繁得当,字迹工整,不要有错别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