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最低时速
小型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最低时速低于每小时60公里。
也就是说,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最低限速为60km/h,行驶车速低于60km/h的,也是属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会有扣分罚款的处罚。特别注意,实际车辆在高速公路上的行驶速度,还是要根据道路设置的限速标识牌限速行驶。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高速公路行车的注意事项
1、不得占用应急车道:应急车道专门供工程救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或民警执行紧急公务等处理应急事务的车辆使用,任何社会车辆禁止驶入或者以各种理由在车道内停留。
2、忌跟车太近:安全的行车间距应根据行驶速度、天气和路面情况而变化,车速越快,行车间距相应也要加大,特别是在雪雨、雾天或路面结冰时更要加倍延长。
3、提前换道,打转向灯:观察后面车辆情况,临近超车适量减速“闪一闪远光灯”提醒前车,高速噪音大,车喇叭前车根本听不到。与前车并行后加速通过,超出300米后可打转向回行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