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是什么
艺术是以“美”的范畴统摄各门类,指绘画、雕刻、建筑、诗歌、音乐、舞蹈等活动。
关于艺术的观念,并没有普遍认同的定义,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观念也在不断变化。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框架下,艺术首先是一种社会现象、社会事物,属上层建筑中的社会意识形态,它以自身独有的方式能动地认识世界。在中西方古代社会,艺术一词指向各种技术活动。这种技术,乃是以人的道德目的为导向,根据对物之正确、理性、真实的知识而进行实践生产的一种独特形式。
现在普遍流行的艺术观念,采用了欧洲18世纪以来的分类,指绘画、雕刻等活动。纵观历史上关于艺术的观念,可以总结出艺术具有技术性、审美性和形式性的特征。从艺术涉及的对象来看,艺术创作的主体是艺术家,接受者是社会各层人士,艺术表现的客观对象是社会和自然,艺术的创作活动的结果是艺术作品。
艺术门类的多样性
艺术门类自始就不是单一的,并且其在发展过程中,愈益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原始的艺术活动,就目前的考古发现来看,始于旧石器时代,特点是尚未脱离获得物质生活资料的直接目的,也尚未发展成独立的艺术。
原始艺术大致可以分为造型艺术与歌舞艺术两种类型,前者代表如洞穴壁画、雕塑和装饰性工艺品,后者则可以从早期文献记载和原始时期表现歌舞的彩陶纹样中窥见其大致面貌。此后,随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文化生活的演进,歌舞艺术逐渐分化出独立的音乐、舞蹈、文学和戏剧艺术门类;造型艺术则分化出建筑、雕塑、各种工艺美术、绘画、书法、摄影、影视等艺术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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