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浙江宁波市镇海区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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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列入招聘范围。
2、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身体健康。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属于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者取消录用资格;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须于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和相应的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相符);高于岗位要求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4、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5、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仍在全日制高校或国(境)外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在校生不能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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