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体的交界处和转角处都需要设置构造柱。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第2.1.14条:
构造柱通常设置在楼梯间的休息平台处,纵横墙交接处,墙的转角处,墙长达到五米的中间部位要设构造柱。近年来为提高砌体结构的承载能力或稳定性而又不增大截面尺寸,墙中的构造柱已不仅仅设置在房屋墙体转角、边缘部位,而按需要设置在墙体的中间部位,圈梁必须设置成封闭状。
构造柱的主要作用有以下三点:
1、构造柱能够提高砌体的受剪承载力10%~30%左右,提高幅度与墙体高宽比、竖向压力和开洞情况有关;
2、构造柱主要是对砌体起约束作用,使之有较高的变形能力;
3、构造柱应当设置在震害较重、连接构造比较薄弱和易于应力集中的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