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35条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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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35条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什么具体如下:
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35条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健康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扩展知识:
职业健康是对工作场所内盯闷产生或存在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及其健康损害进行识别、评估、预测和控制的一门科学,其目的是预防和保护劳动者免受职业性有害因素所致的健康影响和危险,使工作适应劳动者,促进和保障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福利。
职业健康是研究并预防因工作导致的疾病,防止原有疾病的恶化。主要表现为工作中因环境及接触有害凯仿弯因素引起人体生理机能的变化。定义有很多种。
职业健康应以促进并维持各行业职工的生理、心理及社交处在最好状态为目的;并防止职工的健康受工作环境影响;保护职工不受健康危害因素伤害;并将职工安排在适合他们的生理和心理的工作环境中。
部分企业职业健康管理的基础资料和有关档案管理极不规范,不利于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因此必须提高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水平,提大闷升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能力,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现就加强企业职业健康基础资料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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