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纳时间
各地的社保缴纳时间不一,大多是在当月的20号之前交,然后等待社保经办机构扣款即可。
一般来说,每月的1号到10号为社保经办机构的审核期,对已经受理过的增减业务进行审核结算,并对当月的征收数据进行核定。而每月的11号至当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则为对单位的受理申报时间。
也就是说,每月的10号,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出当月的数据以后,参保单位即可到地税部门缴纳社保保费,但社保经办机构一般有结算时间的限制,大多为当月的20号,因此参保单位应当在结算时间之前完成社保缴纳业务。
比如北京的社保结算时间一般是当月的25号,所以建议在25号之前办理好当月的社保缴纳业务;深圳的社保扣款时间一般是在当月的20号到最后一天,所以建议在当月的20号之前办理好当月的社保缴纳业务;上海的社保缴纳时间一般在当月的1号到15号,所以建议在当月的15号之前办理好当月的社保缴纳业务。
社保缴费需要注意的事项
1、为确保缴费单位批量扣款成功,建议选择批量扣款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
2、选择批量扣款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单位在批量扣款期间无法采用其他方式完成缴费。
3、缴费单位应于批量扣款结束后,通过“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客户端”确认缴费情况。批量扣款不成功的缴费单位,可在每月25日前采用除“银行批量扣款”外的其他方式完成缴费。
4、对于未在缴费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将影响个人社会保险权益。请缴费单位合理安排时间,确保按期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