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户口是农业还是非农业
居民家庭户口不属于农业户口也不是非农业户口,居民家庭户是户籍制度改革后,不再区分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之后的统一登记方式(居住在农村的:登记为农村居民户口;居住在城镇的,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
随着经济的发展,对于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有的省市已取消了农业户口,统称为居民户口。计划经济时代,将户口划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两种类型。农业户口,指的便是靠自己生产口粮的居民,非农业户口,则是指靠国家分配口粮的城市户口居民。
非农户即城镇户,按照以前的说法是吃商品粮的户口,而农户即自种粮的户口,这是国家在资源分配上的一种区别。非农户没有田等一些集体资源来分配给你。目前在经济发达的城市,随着农村的城市化,这一点已基本没有区别。
户口登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