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未弥补亏损?
展开全部
未弥补亏损,就是以前年度按税法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该负数中尚未被以后年度盈利所弥补完,且尚在连亮春续5年弥补亏损期限内的亏损。
如:A公司2005年亏损290万元,按税法规定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2006年盈利3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40万元;2007年盈利11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2008年盈利7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65万元。则2009年度的未弥补亏损为滑键没:
-300+40+100+65=-95万元,
可以用2009和2010年的应纳税信纳所得额来弥补。
如:A公司2005年亏损290万元,按税法规定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2006年盈利3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40万元;2007年盈利11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2008年盈利7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65万元。则2009年度的未弥补亏损为滑键没:
-300+40+100+65=-95万元,
可以用2009和2010年的应纳税信纳所得额来弥补。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