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财务负责人怎么设定的
检测用产品视同销售做账务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因此,纳税人因投标留样及检验需要,把产品移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是生产经营的需要,这部分产品属于企业生产经营的成本部分,用于连续生产、不需要单独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A、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按市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B、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C、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借:应付股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公允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账面价值)
贷:存货
视同销售的处理不仅涉及到会计、还涉及到税务,对于视同销售的财税处理,我们需要遵循准则的规定、结合税法条款来具体分析.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主要视同销售业务的增值税规定以及具体分录的编写,大家觉得有帮助吗?觉得有用的同学赶快收藏吧~
贷款展期对征信有何影响,这个影响可大可小
; 首先童鞋们得明白什么是贷款展期,贷款展期的意思就是:借款人:“大哥(银行或者金融机构),我现在实在是资金周转不开,你能不能通融一下,我们把还贷时间往后拖拖,我们签个协议,到期之前我一定还。” 银行:“好吧!看在你这么老实的份上,我同意欠款往后拖拖。”通俗的来说,就是希望借款人能够往后延一延,增长一下自己还款的时间。那么贷款展期对征信到底有何影响呢,带你一起来看一看。
展期根据贷款期限有不同的规定
1、短期贷款(一年以内,含一年,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
2、中期贷款(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含五年,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
3、长期贷款(五年以上,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三年。)
4、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借款人未申请展期或申请未获批准的,其贷款从到期日次日起,转入逾期贷款帐户。
的这番总结大家看明白了吗,展期本身对征信并不产生什么影响,但是如果展期之后没有完成贷款的还清,转入了逾期账户,这个影响就会“惊动”征信,一旦是把你从还款意愿良好的市民,转成“坏银”,“央妈”就有可能会生气,动用征信来“惩罚”你,征信不好的话是寸步难行的。小伙伴们要是借了银行的钱,还是老老实实的还款才是上策,毕竟逾期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
如果非要“惊动”征信“大人”,以此来做评判的话,希望是,按期还款最重要,展期守约好意向,逾期万万不染指,有借有还最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