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丢失怎么补办?
驾驶证丢了之后并不需要挂失,只需及时去核发地车管所申请补办即可;不过申请补办时需要填写一份机动车驾驶证遗失书面声明,证明你的驾驶证确实是已经丢了的,并“声明”以后由丢失的驾驶证所引发的一切不当后果与你无关。驾驶证丢了补办流程如下:
1、向当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驾驶证,并按要求仔细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然后提交完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即身份证正反面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3、如果是别人代你去补办驾驶证,还要提交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再缴纳工本费耐心的等待身份证下来。
驾驶证丢了之后并不需要挂失,只需及时去核发地车管所申请补办即可;不过申请补办时需要填写一份机动车驾驶证遗失书面声明,证明你的驾驶证确实是已经丢了的,并“发誓”以后由丢失的驾驶证所引发的一切不当后果与你无关。
申请补办驾驶证的条件:
只要是已经获得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发生驾驶证遗失、损毁,或者驾驶证有效期满时,便可向车管所申请补证/换证,但要注意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申请人在本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
2、机动车驾驶证没有被依法扣押、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或撤销的情形。
补办驾驶证需要准备三样材料:
1、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原机动车驾驶证原件(若驾驶证损毁)/机动车驾驶证遗失书面声明(若驾驶证遗失);
3、《省机动车驾驶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原件。
相片采集回执需要去专门有照证件照的照相馆,只要跟他说照驾驶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即可。车管所内也可以照,不过价格肯定是比外面贵,建议大家还是先在外面照相馆提前照好。
目前车管所并不支持异地补办驾驶证,补办驾驶证业务必须在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进行。若因个人原因,未能亲自往驾驶证所在地补办的,也可委托亲友代办。
委托代办必须在目前个人暂住地车管所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和《书面遗失声明》填写完后再与身份证和相片(回执)一起寄往驾驶证所在地委托亲友代办,因为申请表需要本人与委托人共同签字方可办理。
违章未处理不可以补办驾驶证,只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扣分没达到12分,便可申请补办驾驶证。不过在补办之前,会先要求你将违章记录处理完毕后再准许补办。若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扣分达到12分,则需要重新学习科目一,考试通过后才能再次获得新的驾驶证。
1、补办业务办理成功后,在未收到新证前,不能持原行驶证驾驶机动车。若驾驶证补办业务受理后,由于时间关系,未能在当天拿到新的驾照,那么在拿到新驾驶证前的这段“空档期”内不能驾车,否则将被视为无证驾驶。
2、补领新的驾照之后,原机动车驾照作废。若是发生驾驶证丢失的,补办新的驾驶证之后,尽管找到了原来的驾驶证,原驾驶证也被视为无效(之前已经“发过誓”了的),这时要以新的驾驶证为准。
3、对于驾驶证丢失或损毁而需要重新补办的,不需提供身体条件证明,只需提供驾驶证遗失声明即可;若是驾驶证期满换证的则需提供身体条件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对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验。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分为六年、十年和长期。
第六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并申报身体条件情况。
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