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1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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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轩智慧先锋
高能答主

2020-01-04 · 希望是生命中的那束光,照亮我们的未来。
轩轩智慧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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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写随笔的时候要率真,纯真,既然是随意而写,不要虚构,不要涂饰。写真事,抒真情,直言自己的认识见解,虽不一定完整深刻,却因为来自生活。歌颂正面的美好的事物,就算要反应负面的消极事情,也应当抱有正确的观点和态度。

正文: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的时间是匆匆的。过了今天就成了昨天;过了明天也就成了昨天了。可聪明的你们告诉我,我的日子为什么周而复始呢?

又是一天清晨,我过着一尘不变的生活。于是,便开始沉思:早上起床到晚上睡觉的日子的确有改变,但是我似乎未曾改变过,总是在早上宏伟的规划着明天,可明天却又形同于昨天。

我懊恼着,曾今的雄图大志似乎被时间冲淡了。我感觉自己像一个任人摆布的机器人,每天做着不同的事,可心却依然是麻木的、冷淡的。

回眸昨天,今天的态度与昨天是一样的,明天也与昨天是一样的。一切的一切都生活在昨天,一切的希望的寄托在明天。

我怀着懊恼的心情出去散心,阳光洒在碧绿的草地上,洒在姹紫嫣红的花丛中,也洒在我的身上,却依然没能洒在我的心里。我深感洗心禅寺也洗不掉我内心的忧虑。

我走着走着,突然偶遇了那棵桂花树,它并不高大,却依然很努力的生长着,记得它去年还只有1米多高,大自然的一切的一切都在生长着,树是在白天生长的,虽然它们不高却依然拼命地汲取水分、沐浴阳光。我不禁自愧不如。

也许我应该和他们一样不要那么多虚有其表的设想。从现在做起。

我的生活不应该周而复始,不论现在我要弥补以前多少的懒惰,我也应该无所畏惧,至少我还能不多的前进。昨天不在会是今天,也更不可能是明天。昨天就是一层台阶,而今天就是更高的一层台阶,不论成功的空中花园有多高,踩着一层层的台阶也终会到达的。

我回眸昨天。闻着那一抹淡淡的桂花香,心中充满了力量。

我站在昨天的肩膀上,飞向更美好的未来。

林城月色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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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间十分钟
作者: 李晓菲 发表于:2009-01-11
课间十分钟

“零……”下课了,同学们像一只欢快的小鸟,纷纷“飞”出教室去参加自己喜爱的活动。校园里顿时沸腾起来。

看,那正在参加跳绳的同学跳得多起劲呀。他们就像一个个蹦跳的小兔子,跳了起来。他们甩开胳膊,抡得是那么有力。绳子就像一条运动着的弧线,刚落地有弹起来,打得地面“啪啪”直响。旁边的同学都在说:“真棒!”.课间十分钟,欢快的十分钟。

读书,多么美好

知识,是生命的守护神;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

记得小时候,我最爱在母亲的膝下,津津有味地听着母亲《白雪公主》、《灰姑娘》、《阿拉丁》等驰名中外的童话故事,我不厌其烦地听着,自己仿佛穿越时空隧道,置身童话世界。那些栩栩如生的童话人物都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每每想起,喜不自禁。

拔河
我们输了,输得很惨,今天的拔河赛我们和一班的比赛成绩是0 :2,简直让人难以想象,也许是失望,也许是心痛,眼泪在眼眶中打转,咬咬嘴唇忍住了泪水。失败是事实,关键是要在失败中振作起来,什么事情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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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Ribery07
2009-01-29 · TA获得超过1.6万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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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有几次
有人说生命可以有无数次,而我只有一次生命,而且它又相当短,我为什么不也自己对自己说一句'我们已经作了我能作的事'呢?"
生命不可能有两次,但是许多人连一次也不善于度过。我们一步一步走下去踏踏实实地去走,永不抗拒生命交给我们的重负,才是一个勇者。到了蓦然回首的那一瞬间,生命必然给我们公平的答案和又一次乍喜的心情,那时的山和水,又回复了是山是水,而人生已然走过,是多么美好的一个秋天。

《她》

鲁潘晨宇

在家里,除了爸妈和我之外,还有一个神秘人物。她就是……

记得那是2002年的第一场雪,她踏雪而来。我仿佛是一见钟情,迷上了她,左看看,右瞧瞧,她好漂亮。那流线形的身体,淡蓝色的衣服,煞是迷人。她有一张又大有方的脸,脸的右下角一个圆形的鼻子旁边有两个方方的大眼睛,这眼睛从来没有闭上过,而且还能发出美妙的歌声。她那小手,又圆又厚,三个纤细的手指排列的很有规律。手上的肌肤很有弹性,象用了护肤霜一样,按一下,弹一下;有的时候按的快了,她可能是不好意思了,手上会微微的泛红。有的时候,她还会唱歌给我听,我点什么,她就唱什么,而且唱的和原唱是一模一样。

那些日子我天天盯着她看,看我家人的时间少了,所以,妈妈不高兴了,开始从中作梗了,限制了我和她相会的时间,规定每个双休日等我写完作业后才许碰她,但是这个规定丝毫也没有减少我对她的情谊。

我们渐渐的熟悉之后,她偶尔也会向我发发她的小姐脾气。要是我同时与她发生多种不一样的对话后,她就立刻摆下脸来,脸一蓝,什么都不说了,我再怎么呼唤她,她就是不理我。没办法,我只好弯下腰去象征性地为她行一个礼,过一会儿,我们又变成好朋友了。所以,以后的一大段时间里,我对她是爱护有加。

时间一天一天地过去,她也慢慢地衰老了,我发现她已经与社会脱节,跟不上时代的潮流,而且,脾气是越来越大了。点首歌听,听一半她就不唱了。“喂,喂,怎么不唱了啊?”这时候我的脾气也上来了,甩起来给她一个响亮的耳光,从此她就再也不与我说话了。脸天天是黑的,连蓝色都没有了。我决定用我的行动令她重获青春,与家人商量了一下,以期末考试的成绩来交换她的复活。“一定会帮你复活的,相信我。”我心里暗下决心。

经过我的努力,终于成功了,她也是旧貌换新颜。别说,这次换的真彻底,我都差点认不出她来了。通过这次行动,我才知道整容是多么的贵,全部的东西都换了一遍,居然要5000!!!

她变漂亮了,我多么想天天和她在一起啊!可是有我家人在,所以,只能是依然是双休日才能与她会面。

你们知道她是谁吗?

《小手拉大手》

张灵珊

明天是弟弟的10岁生日。

这几天,他拼命吵着向我要生日礼物,“姐姐,你就帮我买一个“酷麻小宝贝”吧。”“不行,那个东西那么贵,你姐姐我又没钱,怎么带你买啊!”“哎呀,你就带我买吧,带我买吧……”真是烦人呀,都说没钱买了,还缠着我。我气起来,调头就走,他见我要走了,就用他那张满是肉的小手一把把我拉住,然后整个人骑在我的身上不停地打我的屁股。我摇摇头,无奈地看着他,将我的大手趴在地上,不和他多计较,任由他欺负我的屁股。看着他的小手,不禁让我想起了小时侯的乖巧的他。

弟弟和我相差6岁,是我小姨的儿子,他是在我小学一年级时出生的。弟弟不胖,但有一张圆嘟嘟的小脸。在他的小脸上,有一双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白皙的皮肤,像个女孩子。那时侯他相当可爱,每天下午都会在楼下等我回家。我常常会看见,在我家楼梯口外,有一个小男孩,他总是张着他那双大眼睛,望着我要来的地方。当看到我时,他就挥挥他的小手,一边笑着一边朝我跑来,嘴里还不停地喊着“姐姐、姐姐……”而我就会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玩意,将她放进我的大手里,也向他挥挥手。等他跑到我的面前,我就把手里的小玩意放在他的小手里,拉着他的另一只小手,向家里走去。

我家住在五楼,所以要爬楼梯。我和弟弟上到三楼时,他总是会拽拽我的大手,让我看他,此时的他会展出非常可爱的模样,向我眨眨眼。我明白他的意思,就会摸摸他的小头,微笑着对他说:“阿牛,要不要姐姐背啊?”听到这句话,他就会咧着嘴,眯起眼,点点头,接着就等我弯下腿,他轻轻地一跳,上来了。就这样,我背着他向上走。这时候,弟弟总会将他的小手紧紧抓住我的肩膀,生怕掉下去,而我将我的大手背在后面,紧紧地托着他的腿,小心翼翼地回家去。

那时的弟弟真是好可爱呀!现在他骑在我的身上,我却再也支撑不住他的重量了,他也不再是那个有着一双小手的孩子了。我的弟弟长大了!他的小手有一天也会长成一双大手!但他依然是我最疼爱的弟弟。

小手拉大手。怀念从前的日子。

冬是充满生机活力的,她唤醒了万物; 夏是朝气蓬勃的,她点缀了万物;秋则是羞涩腼腆的,她染红了树林;冬是冷漠萧条的,使万物随之荒漠.人的生机活力被冬的萧条冷漠衬托的淋漓尽致.

瞧!人们并没有因为冬的寒冷而无精打采,整天缩在被窝里.人们的工作还在继续,并有规律的进行着,每个人显得更有精神.

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人,每个人都精神焕发,丝毫没有屈服于冬天的萧条冷漠.一些小商小贩的吆喝声此起彼伏,络绎不绝的.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还可以看到温馨的大暖炉,热腾腾的茶叶蛋、玉米……这一切还会让人们感到凉意吗?

冬天很美,最能让人抒发情感的还是他银装素裹的时候。雪,本来就纯白无暇的,她不需要任何的“包装”,她所表现出来的美是淳朴的,但给人带来的却是无限的遐想……一切事物在雪的衬托下,都显得那么的单纯明了,看到这一切,没有人不被她的美所折服,更是让人为他写下了不少的诗篇……

回想起去年的那个下雪天,万物笼罩着一层白色,晶莹的雪花飘飘扬扬的洒向大地,不时调皮地抚弄着你的面颊,让你感受到那“幸福的凉意”。

审处执意不戴手套而冻得通红的双手,试图抓住这从天而降的叫东西,可她显然不合作,悄然离去,仅为双手增添了一丝湿润,然而,她对我的头发却是情有独钟,潇洒的、肆意地落在我的头发上,久久不肯离去……

记得小时侯,每到下雪的日子就会和小伙伴一起打雪仗、堆雪人,那时的我也是长长的头发,扎成两根小辫子,伴随着我在雪地里不停地奔跑而上下左右的摇摆着,一旁的伙伴总会摸着自己齐耳的头发,羡慕的说:“真好看!”

后来,两个女孩长大了,在同一所小学但并非在同一所中学,但在有雪的日子里,我们都毫不例外地结伴出门踏雪,且不约而同地不戴手套,雪地里,留下了我俩的足迹。

初二的时候,繁重的学习压得我们透不过气来。那年第一场雪,两个女孩并没有像以往一样团雪球,只是握着对方冰凉的手,在雪地里慢慢的走着,嘴里同时唱着喜欢的歌:“好冷,雪已积得那么深。”雪花还是依旧眷恋我的头发,依然落在我的头发上,我们在操场上走了好久好久,最后她说:“似乎有一种‘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感觉。”我们都笑了。虽然这并不该用来形容我们,但我相信……

那么多的冬天,我们一起走过了许多‘执子之手’,轻哼《雪人》的日子。

可是,天下无不散的宴席,我们最终还是忍受分离的痛苦。她最终还是随父母去了外地。当我得知后,我无法控制自己,泪水不争气的流了下来,我对自己说:不要哭,她在那里会过得更好,学习成绩也会更加好。我不断地用这些安慰自己,可这有用吗?

一次,我收到了她的信,她请我原谅她的不辞而别,她不知如何面对与子偕老的我,她说她怀念家乡的雪,她怀恋雪地里哪个“白雪公主”,那个即使再冷也坚持不戴手套、在雪地里陪她散步的女孩,还有那个单纯的约定。最后,她希望我成绩越来越好,同她一起努力。

在回家的路上,不知是哪家唱片店正巧播放范晓萱的《雪人》,清凉的音调,柔和的旋律,为雪色中的黄昏添了几分寂静。“雪,一片一片一片,拼出你我的缘分,眼看着春天就要来了,而我也将不再存在……”

蓦的,我感到这人生聚散的感觉多么像堆砌后融化的雪人,虽然存在的方式有所改变,可能雪的本质不就是清澈的清泉吗?她孕育着春天的降临,灌溉着夏的长大,昭示着秋的硕果……

所以,我爱冬天,爱她的纯洁,爱她的独特,她象征着希望,象征着春天的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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