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是价内税如何理解这个价内税
可以从价内税的含义以及基本的计算公式、还有它与价外税的区别去理解这个价内税。
一、价内税的含义:
价外税的对称。税金包含在商品价值或价格之内的税。是依税收与价格的组成关系对税收进行的分类。
二、计算公式:
价内税是由销售方承担税款,销售方取得的货款就是其销售款,而税款由销售款来承担并从中扣除。
因此,税款等于销售款乘以税率。价外税是由购买方承担税款,销售方取得的货款包括销售款和税款两部分。
由于税款等于销售款乘以税率,而这里的销售款等于货款(即含税价格)减去税款,即不含税价格,因此,税款计算公式演变为:税款=(货款/(1+税率))*税率。
所以,价内税与价外税的最直接的区别在于计算税款的应用公式的区别:
价内税:税款=含税价格*税率
价外税:税款=(含税价格/(1+税率))*税率=不含税价格*税率
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所以应缴增值税=(含税价格/(1+税率))*税率=不含税价格*税率
扩展资料:
一般说来,价外税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经营者制订价格以生产价格为基础,生产价格由生产成本加平均利润两部分构成,这样国家以流通中以商品为对象所征的税款,只能作为价格附加,成为价外税。为了某种特殊需要,中国对个别税种也采取价外税形式。
如烧油特别税条例规定,由供油单位代收代缴的税款,采用价外税,以用油单位为纳税义务人在价外负担。通过这种征税方式,可直接调节烧油单位的经济利益,加速实现以煤代油的目标,又不会因此而增加原油、重油生产单位的负担和影响各种成品油价格的稳定。
价外税是由购买方承担税款,销售方取得的货款包括销售款和税款两部分。由于税款等于销售款乘以税率,而这里的销售款等于货款(即含税价格)减去税款,即不含税价格,因此,计算公式为:税款=(货款/(1+税率))*税率。
而价内税是由销售方承担税款,销售方取得的货款就是其销售款,而税款由销售款来承担并从中扣除。因此,税款=含税金额*税率。
含税金价外税与价内税的最直接的区别在于计算税款的应用公式。
可以从价内税的含义以及基本的计算公式、还有它与价外税的区别去理解这个价内税。
一、价内税的含义:
价外税的对称。税金包含在商品价值或价格之内的税。是依税收与价格的组成关系对税收进行的分类。
二、计算公式:
价内税是由销售方承担税款,销售方取得的货款就是其销售款,而税款由销售款来承担并从中扣除。
因此,税款等于销售款乘以税率。价外税是由购买方承担税款,销售方取得的货款包括销售款和税款两部分。
由于税款等于销售款乘以税率,而这里的销售款等于货款(即含税价格)减去税款,即不含税价格,因此,税款计算公式演变为:税款=(货款/(1+税率))*税率。
所以,价内税与价外税的最直接的区别在于计算税款的应用公式的区别:
价内税:税款=含税价格*税率
价外税:税款=(含税价格/(1+税率))*税率=不含税价格*税率
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所以应缴增值税=(含税价格/(1+税率))*税率=不含税价格*税率
拓展资料:
"价外税"的对称。凡是税金构成价格的组成部分,作为课税对象--价格的组成因素的税种,都为价内税。这是按照税收与价格的关系为标准所进行的一种分类。
例如我国从1984年10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实行的产品税以及1994年税制改革实施的消费税,均属于价内税。
形成价内税这种价税关系的理论依据可概括为:物质生产部门在一定时期内生产出的社会总产品,扣除补偿价值后的国民收入,在有计划地分配给劳动者用于消费以前需要作各项社会必要扣除。
扣除对象为国民收入中归于社会支配的剩余产品价值
2017-01-10 · 知道合伙人教育行家
一、价内税的含义:
价外税的对称。税金包含在商品价值或价格之内的税。是依税收与价格的组成关系对税收进行的分类。在计划价格条件下,价内税形式可直接调节企业利润,因而成为国家调节生产引导消费,体现产业政策的主要手段。
二、计算公式:
价内税是由销售方承担税款,销售方取得的货款就是其销售款,而税款由销售款来承担并从中扣除。因此,税款等于销售款乘以税率。价外税是由购买方承担税款,销售方取得的货款包括销售款和税款两部分。由于税款等于销售款乘以税率,而这里的销售款等于货款(即含税价格)减去税款,即不含税价格,因此,税款计算公式演变为:税款=(货款/(1+税率))*税率。
所以,价内税与价外税的最直接的区别在于计算税款的应用公式的区别:
价内税:税款=含税价格*税率
价外税:税款=(含税价格/(1+税率))*税率=不含税价格*税率
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所以应缴增值税=(含税价格/(1+税率))*税率=不含税价格*税率
三、区别联系:
1、价内税是指税金构成商品价格一部分的税收存在形式,凡是商品价格中包含应缴流转税税金,统称为价内税。我国消费者购买零售消费品,一般按消费品标明价格支付货币,并不知道消费品已缴税款有多少。因此,价内税具有隐蔽、间接、稳定的特点。价内税反映了商品价格构成的组成部分,物质生产部门在一定时期生产出的社会产品,扣除了补偿价值以后的国民收入,需要各项社会必要扣除,商品课税是国家执行这一扣除的有效手段。 我国现行的营业税和消费税都是价内税。
2、价外税是价内税的对称、凡是商品价格中不包含应缴流转税税金,统称为价外税。在价外税条件下,购买货物人支付的商品市场价格由生产价格和商品税金两部分组成。以不含税价格计征税款,一般不会产生税上加税的重复征税问题。价外税具有直观、透明、中性的特点,有利于纳税人相互监督并了解对国家贡献的大小。中国现行的增值税就是价外税。
3、价内税和价外税是流转税从税款相对于计税依据而言的,凡是税款在计税依据之内包含着的就是价内税,凡是计税依据不包括税款的就是价外税,目前只有增值税是价外税,其他流转税都是价内税。但价内税和价外税的计税依据一般是相同的。但在依据含(增值税)税价计算时需要进行还原为不含税价格进行计算。在还原为不含税价格就是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同一计税依据。
价外税是指与销售货物相关的增值税额独立于价格之外单独核算,不作为价格的组成部分。增值税的应税销售收入中不含销项税额,销售成本中一般也不含进项税额,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当然也不能作为收入的抵减项计入利润表中,因此,所有增值税的计算与缴纳,均与利润表无关。而作为价内税的消费税不仅应税销售收入中包含消费税税额,实际交纳的消费税也需要记入销售税金中去,交纳的消费税是作为收入的抵减项目计入利润表中,直接影响纳税人最终的利润。例如,某一般纳税人购入A商品100件,每件10元(不含税),价税合计1170元,用支票支付完毕。经过生产、加工后,每件销售20元(不含税),全部销售完毕,款已经收到,增值税税率是17%,消费税税率是10%,我们看以下计算:
应纳增值税=20×100×17%-10×100×17%=170元
应纳消费税=20×100×10%=200元
税前利润=(20-10)×100-200=800元
我们假设增值税税率为50%,则计算如下
应纳增值税=20×100×50%-10×100×50%=500元
应纳消费税=20×100×10%=200元
税前利润=(20-10)×100-200=800元
我们再假设增值税税率为50%,消费税税率为20%,则计算如下:
应纳增值税=20×100×50%-10×100×50%=500元
应纳消费税=20×100×20%=400元
税前利润=(20-10)×100-400=600元
由上述可见,无论增值税税率如何变化,都不影响企业获得的利润,而消费税税率一旦变化则明显影响企业利润。
参考资料:http://www.kuaijiren.com/bbs/read.php?tid=12472
增值税的应税销售收入中不含销项税额,销售成本中一般也不含进项税额,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当然也不能作为收入的抵减项计入利润表中,因此,所有增值税的计算与缴纳,均与利润表无关。
而作为价内税的消费税不仅应税销售收入中包含消费税税额,实际交纳的消费税也需要记入销售税金中去,交纳的消费税是作为收入的抵减项目计入利润表中,直接影响纳税人最终的利润。
资料拓展
价内税是价外税的对称。是依税收与价格的组成关系对税收进行的分类。税金包含在商品价值或价格之内的税。
在计划价格条件下,价内税形式可直接调节企业利润,因而成为国家调节生产引导消费,体现产业政策的主要手段。价内税是计划经济条件下,以价格相对不变为前提产生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内税会导致价税在调节经济过程中相互掣肘,不利于合理价格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