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圣母院 论语 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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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圣母院 论语 这两本书的读书笔记 看清楚 是读书笔记不是 读后感
每本书2500字 有的赶紧发 50分摆这等你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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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城月色3 还不错 但是 没论语的读书笔记 所以不能给分
大家再发论语的啊 论语的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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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圣母院》读书笔记
在我看过的书中,给我印象的不多,但是《巴黎圣母院》这本书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原因无它,因为它让我看到了不仅是当时的历史,而是世间最深沉的灵魂,最深沉的呼唤..............
《巴黎圣母院》是雨果第一部大型浪漫主义小说。它以离奇和对比的手法写了一个发生在15世纪法国的故事:巴黎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道貌岸然、蛇蝎心肠,先爱后恨,迫害吉卜赛女郎爱斯梅拉达,而面目丑陋、心地善良的敲钟人伽西莫多却舍身救助爱斯梅拉达。小说揭露了宗教的虚伪,歌颂了下层劳动人民的善良、友爱、舍已为人的优秀品质,反映了雨果的人道主义思想。其情节曲折、人物性格更具有冲突性,是一部富于戏剧性的著作。而《巴黎圣母院》的历史背景,也反映了路易十一时代腐败的政治与权利统治,使无辜的人沦为牺牲品的黑暗现实。
1482年,法王路易十一统治下的巴黎城沉浸在“愚人节”的狂欢的气氛中。巴黎圣母院前面的广场上,来自埃及的吉卜赛少女埃斯梅拉达以动人的美貌和婀娜的舞姿博得了人们热烈地喝彩。她把人们给她的赏钱,分给穷苦的孩子们,并对他们说:“把这些钱全部拿去,你们去过节吧!”孩子们问她:“那你怎么办?”她说:“别管我,我天天都在过节。”-------- 是的,这就是她埃斯梅拉达.......
但是,命运之神却在这个时候把一切都定格了.在众多的观众中,一个面色苍白的中年人,穿着黑色的教袍,躲在玻璃窗后面,也在偷看埃斯梅拉达翩翩起舞。他就是巴黎圣母院的副主教、炼金术士克洛德•富洛娄。当他看到色艺双全的吉卜赛女郎边唱边跳,她那轻快的舞步,绝妙的舞姿,把他埋藏在心底十多年的欲念突然唤醒了。他无法自控,无法把俘虏了他的灵魂的魔鬼赶走。为了排遣心中的烦闷,他到广场上驱赶正在叫卖的摊贩,声言不准在教堂前面胡闹。而这一切只为了他那无私的心理........这些小贩哪里把他放在眼里,群起而攻之。正在这时,从教堂内冲出来一个相貌齐丑、身材高大、力大无比的男子,他推开众人,救回了神甫。他就是加西莫多。原来他是一个被父母遗弃在巴黎圣母院门前的畸形儿,富洛娄出于怜悯把他抚养成人,因终日敲钟而震聋了耳朵。为了(奉献),这不是他的错. 欢乐的人们正在物色“愚人教皇”,埃斯梅拉达一眼看中了又聋又丑的钟楼怪人加西莫多。人们给他戴上王冠,披上袍子,还给了他一支口哨,让他坐在高高的轿子上沿街游行。加西莫多正高兴地吹着哨子,忽然看见脸色阴沉的富洛娄站在轿前。神甫打掉他的王冠,把他拉回圣母院。为什么?也许只为了那无法忍受的卑微吧!
她长得那么美,难道是我的过错?她舞跳得那么好,难道是我的过错?她能够使人发疯,难道是我的过错?”他实在无法自制,“去!”然而这一声的命令却改变了她的命运.....加西莫多,“去把她抓来!”钟楼怪人快步跑向埃斯梅拉达,把她抱起来就向圣母院跑去......无法摆脱的宿命......
一声”救命”,让她流浪于“奇迹王朝”。而当时在那“奇迹王朝”统治下的“黑话王国”里,乞丐王克劳班正在审理不懂切口而误入“王国领地”的穷诗人干果阿。而按照王朝的规矩,他只有两种选择:要么跟绞索配对,要么跟王国中的女人攀亲。可是几个老女人都嫌他过于单薄,没一个人肯要他。这样,干果阿只能被吊死。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埃斯梅拉达挺身而出,高喊“我要他”。这样,两人当场举行婚礼。善良的少女同意与他结为夫妻,只是为了救他一命,把他带回家中,供以食宿,但不与他同房。此时,如果是我们,试问有多少人肯愿意这样做? 试问又有多少人有这样的勇气和胆量?
而当我们看到犯了强抢民女罪的加西莫多,在被草草审理后,被带到广场上当众鞭笞。跪在烈日下代人受过的钟楼怪人口渴难熬,他向士兵和围观的人群高喊要水,回答他的却是一片戏弄和辱骂。这时,美丽的埃斯梅拉达拨开众人,把水送到加西莫多的嘴边。心中充满感激之情的加西莫多饱含热泪,不住地说:“美……美……美” ,而在这一刻他许下了终身的诺言。
看到这里,我应该是喜还是悲?
广场上,穷诗人帮助埃斯梅拉达上演山羊认字的节目。山羊在一堆拉丁字母中,叼出了太阳神菲比斯的名字。这时菲比斯正在广场旁边的王宫中向王后和她的女儿献媚取宠。公主百合花让菲比斯到广场上,赶走埃斯梅拉达,以证实他对她的爱情。菲比斯骑马来到广场,大声轰赶着正在演出的艺人,小声和姑娘订下了今晚在老地方见面的幽会。 然而这一次的幽会,谁又知道带给她的是无尽的黑暗.......
心神不宁的富洛娄听说干果阿和姑娘以结为夫妇,怒火中烧十分生气,当得知他们只是名义夫妻,又转忧为喜。他在街上遇见喝得烂醉的侍卫队长菲比斯,听他说要去和姑娘幽会,立即正言劝阻,声言姑娘已是有夫之妇,但菲比斯反驳说:“你何必把爱情和婚姻混为一谈。”谁又该劝谁?自私难道真的是人类的灵魂?邪恶?黑暗?齿轮仍在悄悄的转动着.........
为了什么?加西莫多把姑娘藏在自己的住房里,像守护神一样睡在房门口?而当突然醒来的埃斯梅拉达看到加西莫多的脸时,她被吓坏了。加西莫多急忙逃走,跑到钟楼上用自己的头拼命地撞击着大钟,低沉的钟鸣如泣如诉。埃斯梅拉达来到他身边,加西莫多用手蒙住脸,喃喃地说:“我的脸很丑,总让人害怕。”为了安慰他,姑娘为他跳起了节奏欢快的舞蹈。兴奋异常的加西莫多,像打秋千一样,用身体的重量为姑娘敲响了圣母院的大钟。他爽朗的笑声充满整个钟楼。加西莫多在钟楼上牵着绳子飞来飞去,为埃斯梅拉达采摘盛开的鲜花。爱在冰封的季节。
突然姑娘发现了在广场上的卫队长,她叫他的名字,但他头也不抬看她一眼。她让加西莫多去找他,可是他为了得到公主丰厚的陪嫁和位于圣保罗的领地,对姑娘的请求不屑一听,策马而去。善良的加西莫多发觉自己辱没了姑娘的使命。而深深的自责........
对姑娘强占未成的富洛娄怀恨在心,跪到国王那里,请示如何解决教堂避难权问题。国王请教了一位尚在狱中的老学者,终于决定可以不顾避难权,强入圣母院捉拿女巫。加西莫多趁富洛娄外出时,把教堂的大门紧紧关住。那种超越的爱恋冲破了黑暗的束缚,却又深锁自己的门房非.....
乞丐王克劳班听说教堂避难权将要结束,率领成千上万的巴黎流浪人和乞丐,前来攻打巴黎圣母院,营救大难临头的姐妹,可见她是多么的美丽和善良!否则谁会去救她?而不明真相的加西莫多怎容这些人冲入教堂,他从楼顶上仍下巨大的石条石块,翻倒灼热的金属液体,企图驱散众人。那种超越自我的保护另人不得不折服!勇敢的乞丐终于攻破大门,救走了埃斯梅拉达。不料严阵以待的国王士兵已从后门进入教堂,雨点般的箭刺向埃斯梅拉达和流浪汗们。乞丐王也在混战中被人杀死。血在流,仿佛是血染的天堂........加西莫多站在楼顶上,看着心爱的姑娘又被吊在绞刑架上,痛不欲生。当他发现富洛娄正在钟楼上对着埃斯梅拉达狞笑,他把这个道貌岸然的野兽举过头顶仍了下去.一种疯狂的举动,一种超越的爱,划下永恒........
从绞刑架上解下来的埃斯梅拉达的尸体,被人们放在蒙孚贡大坟窟里,加西莫多找到她之后,静静地躺在她身旁。天空为什么不下一场暴雨........?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两年之后,人们发现了两具紧紧抱在一起的尸骨。当人们试图分开他们时,尸骨便化为尘土。
埃斯梅拉达,不但有着惊人的美丽,而且拥有一颗高尚纯洁的心灵,美与善在她身上结合得那么完美,使她拥有了一种令人目眩神迷的魅力。因为她惊人的魅力,引来了邪恶者的欲望,因为她的纯洁天真,使她陷入了灾难的爱情悲剧。她应该是上帝的宠儿,却被处以绞刑,这让我感觉到当权者的无比残酷。尽管如此,她还是很幸运,因为她有一个永远陪着她的人,永不孤独。
加西莫多,一个文学史上独一无二的教堂敲钟人。他独眼、驼背、罗圈腿,而且还是个聋子,可说是奇丑无比。但他却有着一颗善良的心灵,因副主教对他的养育之恩而甘心成为他的奴仆,为报答埃斯梅拉达的滴水之恩而宁愿肝脑涂地。尽管他对埃斯梅拉达怀有极为强烈的爱慕之情,却只是像守护神一样守护着她,不去亵渎她。当目睹心中的爱人被无情地处以绞刑,他无助而又绝望,最终到墓地去与她同葬一穴。他的丑达到人类的极至,而在他身上表现出的深刻的人性美,却使他成为文学史上最独特又最感人至深的艺术形象。他的心灵美已完完全全地掩盖了他外表的缺陷,成了人们心目中善良的楷模。而在我们现实当中又有多少人如此?
克洛德•富洛娄,身为神甫的他必须压抑自己的欲望,正是这种压抑扭曲了他的人性,情欲和嫉妒最终造成了他的理智失控,成为自己欲望的奴隶,由神甫变成了魔鬼。这难道不正是封建的灭亡?
侍卫队长菲比斯,外表英俊却是个势力小人,薄情寡义,为了权与财不惜欺骗、亵渎一个纯真少女的爱情。他让我感到可耻、可恶、可憎、可恨.........
美与丑,善与恶,已无须我们再去争辩…… 而唯一的是我们?
《论语》读书笔记
子曰:晏平仲善与人交,久而敬之。
子曰:“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
子曰:晏平仲善与人交,久而敬之。这话有两个解释:一是晏平仲这人善于交友之道,与人相处时间越久,越让人感到尊重;另一个解释是晏平仲这人善于与人交往,与人相处越久,越对别人尊重。
对于第二种说法,我倒有一个切身的体会。
话说浩然居士到这单位两年了,与一些同事渐渐熟识了。有一天一群同事没什么事,在一起闲侃,其中一位同事姓蔡,当时他拿我打趣,忽然我想起一事,记得以前看书,说有人给曾国藩写过一副对联:天子预开麟阁待,相公新破蔡州还。有人说以麟对蔡,对仗不工整,曾国藩气愤地说,蔡是灵龟,以灵对灵,有什么不工整?后来我查了字典,蔡字确实有龟的意思。
于是当时灵机一动。就拿他的姓名开涮,说“知道蔡姓的来历吗?古汉语中,蔡是龟的意思....”——朋友,你知道我说完后的结果吗?对了,那人勃然大怒,不欢而散。回头一想,这事确实是我不对,因为我犯了说话的大忌——没有顾及人家的尊严。后来就找机会向这名同事表示了真诚的歉意。
语言就像是一把倚天宝剑,拿在武功高的人手里,可以行侠仗义,可以铲恶除奸。但是最可怕的就是让一个小孩子拿到这把宝剑,他可能会随意挥舞,一不小心就会害人害己。
看看上面的现金句“一言可以兴邦,一言可以丧邦!”这是对语言的重视,“敏于事而慎于言”这是对语言的态度。
在古代,有人主张干脆就少说甚至不说话,我想现在来看未免可笑。我们应当尽量成为语言的高手,让它为我们的生活服用,只是与人说话时要慎重,不论是单独谈话还是在众多的场合,都切记千万不要信口开河,就像一个拿着宝剑的小孩胡乱挥舞!
另外还有一事要注意,中国人过去有句话讲,“熟而忘礼”,这真是人的通病,我们对初认识的人,一般来说都能做到慎言,但是一旦日久天长,相互熟悉了,有时就无所顾忌了。其实不管是熟人还是生人,说话时都要维护人家的尊严,要慎言。所以要学人家晏平仲“善与人交,久而敬之!”
这一点浩然也做得不好,说出来这些心得,与大家共勉吧!
子曰:“衣敝缊袍,与衣狐貉者立,而不耻者,其由也与?‘不忮不求,何用不臧?’” 子路终身诵之。子曰:“是道也,何足以臧?”
《易经》上说:“天高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不错,古人所言不虚, 我们的社会并非平等,而是有贵有贱,有尊有卑。过去不是说三教九流吗?就是说人也是分三六九等的。
何者为尊,有权者为尊,何者为贵,有钱者为贵。既无权又无权的小民,自然要自卑而下贱了。所以饭店的服务生见了经理难免唯唯诺诺,门卫见了大款总要点头哈腰。像子路这样,穿着破布袍子和有钱人在一起,不卑不亢,实在难得。
要我看,尊卑贵贱虽然是一种事实,但却是最不合理的地方。老子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在上天的眼里,人都是平等的,每个的生的时候,没有唅着金子出生的,死的时候,上帝也不会为大款高官派专车。所以在上帝的眼里人并没有贵贱之分
我们人类号称是万物之灵,其实从亿万年的眼光看,我们人类何尝不是宇宙中可怜的过客?宇宙永恒,人生有限,有这样石火电光中论尊卑贵贱,有什么意义?
所谓的尊卑贵贱都是以势力的眼光看的结果,其实一个人干什么,能做多大的官,发多大的财,自己能把握的不多,不能不承认有很大的命运因素。所谓富贵莫强求是也。但是从人性上来看,就是众生平等,没有贵贱区别。
可是现实世界,毕竟是一个尊卑的世界。这也是个事实。陶渊明当县令要接见上司,就得卑躬屈膝,可是他终于不愿为五斗米折腰,于是隐居了,这是惹不起躲的起的哲学。多少有点消极逃避的味道。相比之下,子路既不躲起来隐居,又不卑不亢的与权贵交往,这样的境界要更高。
怎样达到这样的境界?“不忮不求,何用不臧”是也,就是保持平常心,凡事通过正当的努力,能成功就成功,不成功就算了,不做非份之想,不做非份之想,就能保持人格的独立。所谓人到无求品自高。
与西方人相比,中国的尊卑意识更强。还记得有一位作家出国后,看到白人青年器宇轩昂的干着清扫工的活,清理着草坪;看见门卫不卑不亢地为大人物开门。觉得非常惊讶。其实如果承认生命是平等的,这就没什么好奇怪的了。不管人是干什么的,本质都是一样的,况且小人物能把自己的工作做好,不偷不抢,能安身立命、养家糊口就很了不起了,有什么好自卑的?这一点,我们真应当向人家学习。
所以,见了大人物,见了大款,不要自卑,要有自己的尊严。生命是平等的,人性是平等的,为什么要自卑呢?小人物有小人物的命运,但小人物也有小人物的自尊。我们没有钱没有权,这的确不是件另人高兴的事,但如果既没权又没钱,再没有了尊严,那岂不是更输得一干二净了。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欲,不逾矩”
(一)
以前刚读《论语》的时候,最喜欢最后一句,前面其他的几句都忽略掉了。后来渐渐的发现,其实算算看,从“志于学”,到“而立”,到“不惑”,在真实修养上,都非常不容易的事。当然,最喜欢的,还是最后这句,“从心所欲,不逾矩”。
庄子里有一这样段:惠施说有个大树很大,但是什么用也没有,说庄子的学说就是这样,不被世人所容纳。庄子说,你有这样的大树,“何不树之于无何有之乡,广漠之野,彷徨乎无为其侧,逍遥乎寝卧其下不夭斤斧物无害者......”
庄子的文辞非常美,可是仔细一想就会知道,这段话,本身就像惠施的批评一样,大而无用。为什么这样说?你看,树可以找得到无何有之乡,广漠之野——其实严格来说,树都很难找到这样的环境——人能吗?谁能离开其他的人独自生活?谁也不能,就像电影《东方不败》说得那样,令狐冲要退出江湖,任我行道:“有人的地方就有恩怨,有恩怨就有江湖,人就是江湖,你能逃到哪里副去?”(注1)
向往自由是人的本性,但是现实的社会又充满种种有形的无形的规矩,让人不能逾越,比如各种法律、风俗、礼数等等,这固然是社会所必须,但确实又让人感到约束,于是生活中总有许多想做的事而不能做,想说的话而不能说,这也是人生的一种痛苦吧。
对于这样的种种有形的无形的规矩,有几种态度。硬是反抗,是一种,比如像有一句话说“不自由,毋宁死”就有抗的味道。再一种就是屈从,彻底放弃自我,完全随顺社会。再有一种就是逃避,比如陶渊明似的形形色色的隐士。
浩然觉得这几种态度都不如孔子的“从心所欲,不逾矩”境界高妙。孔子人这句话,实在是人生的最高境界,值得向往。因为他既成就了内心的自由,又不违背世俗的规矩。
(二)
这句话也是许多艺术门类的高妙的境界。
拿围棋来说吧:初学围棋,一定要学定式,要背、要记各种变化,但围棋手无不向往“行云流水”的境界,可是,新手却只能老老实实地用定式来应对种种变化。
但一个新手渐渐成了高手的时候,他可能有一天就开始自创新招了,开始不走定式了,可能一开局就往天元随手下一子呢。对于对手的招式,他不会背定式去应对了,他会分析这棋到底是怎么回事,然后决定下在什么地方。这时,他会觉得棋怎么下都可以,于是很可能走出许多定式上所没有的东西,让人大吃一惊。这时他就能体会出行云流水的意境,也能享受从心所欲的快乐。
但是这个高手继续成长,也许有一天,又到另一境界:下棋时,依旧是从心所欲、见招拆招、行云流水,但是应对的招数,在别人眼里,就是某定式中的招数——而他自己却浑然不觉,早已忘了定式。这就是“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
再比如,初学琴的人一定要练习种种姿势,种种指法,这令初学者非常痛苦。但是真正的大师在弹琴的时候,会时刻留心指法或姿势之类的规矩吗?不会的,他只是全身心投入到曲子里,享受音乐的美妙之旅了。但是,从别人的眼睛来看,他的指法不会错,姿势也不会错。这也是“从心所欲不逾”的表现吧。
子曰:“ 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
这是孔子在论孝道,关于孝道,在论语里是个非常重要的话题,在中国的传统文化里,孝道也占非常重要的位置。所以论语里有很多处都在讲孝道,什么“父母在,不远游了”、什么“三年改父之道,可谓孝矣了。”
朋友,你发现没有:中国古语说“父慈子孝”,为什么在论语里,只看到关于子孝的讨论,却看不到关于父爱、母爱的内容?你看吧,一句你都找不到啊。
为什么孔子只提子孝而不提父慈?我的理解是,父母爱子女是天性,不须要提。尤其中国的父母,对子女更是爱的深,只是他们很少直白的表达出来而已。
就拿我自己来说吧,当我真正体会到父母之爱的时候,我已经二十四、五岁了。记得再那以前,我的父母对我的生活处处操心,象其他父母一样,这种操心往往太过份了。我反而觉应自由受到了干涉,就像其他大多数的子女一样,甚至对父母有一种反感。
当我二十四岁那年,忽然生了一声病,急病,心律非常快,而且非常难受。家里人惊惶失措,急忙送到地方医院,大夫怀疑是心脏病,说观察一晚上,第二天转到本地最好的一家医院去。我就躺的病床上,母亲就在我身边,那天晚上,她怕我出事,一夜没有合眼,现在忘了当时的原由了,反正后来她说了那样一句,“孩子,你要挺住,要是你出了什么事,妈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了。”我实在想不到平时很少言语的母亲、总是对我很严肃的母亲,会说出这样的话。当时我才忽然间感受到,在这样一个世界上,在另一个人的心里,我,竟然是这样的重要,我的生命,甚至就等同于她的生命,这个人就是我的母亲。那时我的心里非常难过,我强做平淡的说,“生死有命,要是我真有个三长两短,您就当从没有养过我好了。“她,摇了摇头说,“你不要再说了”,当时我没有看到她流泪,但是我真的能感觉到闪烁在她心里面的泪光。”
后来,我去了哈尔滨治疗,快出院的时候,父亲陪我去门口的一家药店买药,因为这种药医院也没有,当时大夫开了三种药,有贵的也有便宜的,父亲到了药店后,毫不犹豫的选择了贵的那一种。那几天,父亲正患感冒,成天咳嗽,我说正好你也买点感冒药,他说行,于是热情的服务员一会就把十多种的药放到桌子上,可是父亲挑来挑去,只拿了一盒止咳药,其他的都不要。我说不行,光是止咳不行,得加上感冒药,服务员也跟着劝,可是他很固执,就是不听,匆匆就去交款了。我对服务员说,真不好意思,他这人太犟了。服务员边收拾边说”没关系“,接着感慨的说,“小伙子,我在这卖了十多年的药了,据我观察,大多数老年人给年青人来买药,都是挑好的、挑贵的,自己买的时候,都是挑便宜的。”那时我回头看了父亲一眼,他正走向款台,只能看到他的背影,那时我忽然一下子想起了上学的时候学的朱自清先生的《背影》.....父爱总是那样深沉含蓄。
所以我的感觉就是父母对子女的爱几乎是一种天性,尤其在中国,不怕父母对子女没有爱,只怕爱得太浓。但是中国的父母不象外国人那样直白外露,不到特殊情况下,子女常常感受不到。所以有时我甚至感谢那样的一次病痛,让我能够知道我的父母对我爱得何等之深。
所以论语也没有关于父母之爱的讲述,实属正常,因为实在没有必要去讲。须要讲的是对孝的提醒,为什么呢?因为“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你看,就拿孔子说父母之年不可不知,这好像是在说费话,子女怎么会不知道父母的年龄?那你可是试试,走在大街上,随便问一个人,你家孩子多大了?他一定会给你一个精确到月份的答案,但是你问问年青的人,他的父母多大?是哪一年生的?你自己看看有几个能答上来的?
父母之年实际是代表了子女对父母关心多少的问题。
检讨一下吧,父母那样的关心我们,而我们对父母的关心有多少?知道父母是哪年生的吗?知道他们喜欢吃什么吗?知道他们爱看什么样的节目吗?知道父母内心中的希望吗?
论语里说,孝是仁之本,而孝,首先是要去了解、去关心自己的老父老母。
在我看过的书中,给我印象的不多,但是《巴黎圣母院》这本书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原因无它,因为它让我看到了不仅是当时的历史,而是世间最深沉的灵魂,最深沉的呼唤..............
《巴黎圣母院》是雨果第一部大型浪漫主义小说。它以离奇和对比的手法写了一个发生在15世纪法国的故事:巴黎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道貌岸然、蛇蝎心肠,先爱后恨,迫害吉卜赛女郎爱斯梅拉达,而面目丑陋、心地善良的敲钟人伽西莫多却舍身救助爱斯梅拉达。小说揭露了宗教的虚伪,歌颂了下层劳动人民的善良、友爱、舍已为人的优秀品质,反映了雨果的人道主义思想。其情节曲折、人物性格更具有冲突性,是一部富于戏剧性的著作。而《巴黎圣母院》的历史背景,也反映了路易十一时代腐败的政治与权利统治,使无辜的人沦为牺牲品的黑暗现实。
1482年,法王路易十一统治下的巴黎城沉浸在“愚人节”的狂欢的气氛中。巴黎圣母院前面的广场上,来自埃及的吉卜赛少女埃斯梅拉达以动人的美貌和婀娜的舞姿博得了人们热烈地喝彩。她把人们给她的赏钱,分给穷苦的孩子们,并对他们说:“把这些钱全部拿去,你们去过节吧!”孩子们问她:“那你怎么办?”她说:“别管我,我天天都在过节。”-------- 是的,这就是她埃斯梅拉达.......
但是,命运之神却在这个时候把一切都定格了.在众多的观众中,一个面色苍白的中年人,穿着黑色的教袍,躲在玻璃窗后面,也在偷看埃斯梅拉达翩翩起舞。他就是巴黎圣母院的副主教、炼金术士克洛德•富洛娄。当他看到色艺双全的吉卜赛女郎边唱边跳,她那轻快的舞步,绝妙的舞姿,把他埋藏在心底十多年的欲念突然唤醒了。他无法自控,无法把俘虏了他的灵魂的魔鬼赶走。为了排遣心中的烦闷,他到广场上驱赶正在叫卖的摊贩,声言不准在教堂前面胡闹。而这一切只为了他那无私的心理........这些小贩哪里把他放在眼里,群起而攻之。正在这时,从教堂内冲出来一个相貌齐丑、身材高大、力大无比的男子,他推开众人,救回了神甫。他就是加西莫多。原来他是一个被父母遗弃在巴黎圣母院门前的畸形儿,富洛娄出于怜悯把他抚养成人,因终日敲钟而震聋了耳朵。为了(奉献),这不是他的错. 欢乐的人们正在物色“愚人教皇”,埃斯梅拉达一眼看中了又聋又丑的钟楼怪人加西莫多。人们给他戴上王冠,披上袍子,还给了他一支口哨,让他坐在高高的轿子上沿街游行。加西莫多正高兴地吹着哨子,忽然看见脸色阴沉的富洛娄站在轿前。神甫打掉他的王冠,把他拉回圣母院。为什么?也许只为了那无法忍受的卑微吧!
她长得那么美,难道是我的过错?她舞跳得那么好,难道是我的过错?她能够使人发疯,难道是我的过错?”他实在无法自制,“去!”然而这一声的命令却改变了她的命运.....加西莫多,“去把她抓来!”钟楼怪人快步跑向埃斯梅拉达,把她抱起来就向圣母院跑去......无法摆脱的宿命......
一声”救命”,让她流浪于“奇迹王朝”。而当时在那“奇迹王朝”统治下的“黑话王国”里,乞丐王克劳班正在审理不懂切口而误入“王国领地”的穷诗人干果阿。而按照王朝的规矩,他只有两种选择:要么跟绞索配对,要么跟王国中的女人攀亲。可是几个老女人都嫌他过于单薄,没一个人肯要他。这样,干果阿只能被吊死。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埃斯梅拉达挺身而出,高喊“我要他”。这样,两人当场举行婚礼。善良的少女同意与他结为夫妻,只是为了救他一命,把他带回家中,供以食宿,但不与他同房。此时,如果是我们,试问有多少人肯愿意这样做? 试问又有多少人有这样的勇气和胆量?
而当我们看到犯了强抢民女罪的加西莫多,在被草草审理后,被带到广场上当众鞭笞。跪在烈日下代人受过的钟楼怪人口渴难熬,他向士兵和围观的人群高喊要水,回答他的却是一片戏弄和辱骂。这时,美丽的埃斯梅拉达拨开众人,把水送到加西莫多的嘴边。心中充满感激之情的加西莫多饱含热泪,不住地说:“美……美……美” ,而在这一刻他许下了终身的诺言。
看到这里,我应该是喜还是悲?
广场上,穷诗人帮助埃斯梅拉达上演山羊认字的节目。山羊在一堆拉丁字母中,叼出了太阳神菲比斯的名字。这时菲比斯正在广场旁边的王宫中向王后和她的女儿献媚取宠。公主百合花让菲比斯到广场上,赶走埃斯梅拉达,以证实他对她的爱情。菲比斯骑马来到广场,大声轰赶着正在演出的艺人,小声和姑娘订下了今晚在老地方见面的幽会。 然而这一次的幽会,谁又知道带给她的是无尽的黑暗.......
心神不宁的富洛娄听说干果阿和姑娘以结为夫妇,怒火中烧十分生气,当得知他们只是名义夫妻,又转忧为喜。他在街上遇见喝得烂醉的侍卫队长菲比斯,听他说要去和姑娘幽会,立即正言劝阻,声言姑娘已是有夫之妇,但菲比斯反驳说:“你何必把爱情和婚姻混为一谈。”谁又该劝谁?自私难道真的是人类的灵魂?邪恶?黑暗?齿轮仍在悄悄的转动着.........
为了什么?加西莫多把姑娘藏在自己的住房里,像守护神一样睡在房门口?而当突然醒来的埃斯梅拉达看到加西莫多的脸时,她被吓坏了。加西莫多急忙逃走,跑到钟楼上用自己的头拼命地撞击着大钟,低沉的钟鸣如泣如诉。埃斯梅拉达来到他身边,加西莫多用手蒙住脸,喃喃地说:“我的脸很丑,总让人害怕。”为了安慰他,姑娘为他跳起了节奏欢快的舞蹈。兴奋异常的加西莫多,像打秋千一样,用身体的重量为姑娘敲响了圣母院的大钟。他爽朗的笑声充满整个钟楼。加西莫多在钟楼上牵着绳子飞来飞去,为埃斯梅拉达采摘盛开的鲜花。爱在冰封的季节。
突然姑娘发现了在广场上的卫队长,她叫他的名字,但他头也不抬看她一眼。她让加西莫多去找他,可是他为了得到公主丰厚的陪嫁和位于圣保罗的领地,对姑娘的请求不屑一听,策马而去。善良的加西莫多发觉自己辱没了姑娘的使命。而深深的自责........
对姑娘强占未成的富洛娄怀恨在心,跪到国王那里,请示如何解决教堂避难权问题。国王请教了一位尚在狱中的老学者,终于决定可以不顾避难权,强入圣母院捉拿女巫。加西莫多趁富洛娄外出时,把教堂的大门紧紧关住。那种超越的爱恋冲破了黑暗的束缚,却又深锁自己的门房非.....
乞丐王克劳班听说教堂避难权将要结束,率领成千上万的巴黎流浪人和乞丐,前来攻打巴黎圣母院,营救大难临头的姐妹,可见她是多么的美丽和善良!否则谁会去救她?而不明真相的加西莫多怎容这些人冲入教堂,他从楼顶上仍下巨大的石条石块,翻倒灼热的金属液体,企图驱散众人。那种超越自我的保护另人不得不折服!勇敢的乞丐终于攻破大门,救走了埃斯梅拉达。不料严阵以待的国王士兵已从后门进入教堂,雨点般的箭刺向埃斯梅拉达和流浪汗们。乞丐王也在混战中被人杀死。血在流,仿佛是血染的天堂........加西莫多站在楼顶上,看着心爱的姑娘又被吊在绞刑架上,痛不欲生。当他发现富洛娄正在钟楼上对着埃斯梅拉达狞笑,他把这个道貌岸然的野兽举过头顶仍了下去.一种疯狂的举动,一种超越的爱,划下永恒........
从绞刑架上解下来的埃斯梅拉达的尸体,被人们放在蒙孚贡大坟窟里,加西莫多找到她之后,静静地躺在她身旁。天空为什么不下一场暴雨........?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两年之后,人们发现了两具紧紧抱在一起的尸骨。当人们试图分开他们时,尸骨便化为尘土。
埃斯梅拉达,不但有着惊人的美丽,而且拥有一颗高尚纯洁的心灵,美与善在她身上结合得那么完美,使她拥有了一种令人目眩神迷的魅力。因为她惊人的魅力,引来了邪恶者的欲望,因为她的纯洁天真,使她陷入了灾难的爱情悲剧。她应该是上帝的宠儿,却被处以绞刑,这让我感觉到当权者的无比残酷。尽管如此,她还是很幸运,因为她有一个永远陪着她的人,永不孤独。
加西莫多,一个文学史上独一无二的教堂敲钟人。他独眼、驼背、罗圈腿,而且还是个聋子,可说是奇丑无比。但他却有着一颗善良的心灵,因副主教对他的养育之恩而甘心成为他的奴仆,为报答埃斯梅拉达的滴水之恩而宁愿肝脑涂地。尽管他对埃斯梅拉达怀有极为强烈的爱慕之情,却只是像守护神一样守护着她,不去亵渎她。当目睹心中的爱人被无情地处以绞刑,他无助而又绝望,最终到墓地去与她同葬一穴。他的丑达到人类的极至,而在他身上表现出的深刻的人性美,却使他成为文学史上最独特又最感人至深的艺术形象。他的心灵美已完完全全地掩盖了他外表的缺陷,成了人们心目中善良的楷模。而在我们现实当中又有多少人如此?
克洛德•富洛娄,身为神甫的他必须压抑自己的欲望,正是这种压抑扭曲了他的人性,情欲和嫉妒最终造成了他的理智失控,成为自己欲望的奴隶,由神甫变成了魔鬼。这难道不正是封建的灭亡?
侍卫队长菲比斯,外表英俊却是个势力小人,薄情寡义,为了权与财不惜欺骗、亵渎一个纯真少女的爱情。他让我感到可耻、可恶、可憎、可恨.........
美与丑,善与恶,已无须我们再去争辩…… 而唯一的是我们?
《论语》读书笔记
子曰:晏平仲善与人交,久而敬之。
子曰:“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
子曰:晏平仲善与人交,久而敬之。这话有两个解释:一是晏平仲这人善于交友之道,与人相处时间越久,越让人感到尊重;另一个解释是晏平仲这人善于与人交往,与人相处越久,越对别人尊重。
对于第二种说法,我倒有一个切身的体会。
话说浩然居士到这单位两年了,与一些同事渐渐熟识了。有一天一群同事没什么事,在一起闲侃,其中一位同事姓蔡,当时他拿我打趣,忽然我想起一事,记得以前看书,说有人给曾国藩写过一副对联:天子预开麟阁待,相公新破蔡州还。有人说以麟对蔡,对仗不工整,曾国藩气愤地说,蔡是灵龟,以灵对灵,有什么不工整?后来我查了字典,蔡字确实有龟的意思。
于是当时灵机一动。就拿他的姓名开涮,说“知道蔡姓的来历吗?古汉语中,蔡是龟的意思....”——朋友,你知道我说完后的结果吗?对了,那人勃然大怒,不欢而散。回头一想,这事确实是我不对,因为我犯了说话的大忌——没有顾及人家的尊严。后来就找机会向这名同事表示了真诚的歉意。
语言就像是一把倚天宝剑,拿在武功高的人手里,可以行侠仗义,可以铲恶除奸。但是最可怕的就是让一个小孩子拿到这把宝剑,他可能会随意挥舞,一不小心就会害人害己。
看看上面的现金句“一言可以兴邦,一言可以丧邦!”这是对语言的重视,“敏于事而慎于言”这是对语言的态度。
在古代,有人主张干脆就少说甚至不说话,我想现在来看未免可笑。我们应当尽量成为语言的高手,让它为我们的生活服用,只是与人说话时要慎重,不论是单独谈话还是在众多的场合,都切记千万不要信口开河,就像一个拿着宝剑的小孩胡乱挥舞!
另外还有一事要注意,中国人过去有句话讲,“熟而忘礼”,这真是人的通病,我们对初认识的人,一般来说都能做到慎言,但是一旦日久天长,相互熟悉了,有时就无所顾忌了。其实不管是熟人还是生人,说话时都要维护人家的尊严,要慎言。所以要学人家晏平仲“善与人交,久而敬之!”
这一点浩然也做得不好,说出来这些心得,与大家共勉吧!
子曰:“衣敝缊袍,与衣狐貉者立,而不耻者,其由也与?‘不忮不求,何用不臧?’” 子路终身诵之。子曰:“是道也,何足以臧?”
《易经》上说:“天高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不错,古人所言不虚, 我们的社会并非平等,而是有贵有贱,有尊有卑。过去不是说三教九流吗?就是说人也是分三六九等的。
何者为尊,有权者为尊,何者为贵,有钱者为贵。既无权又无权的小民,自然要自卑而下贱了。所以饭店的服务生见了经理难免唯唯诺诺,门卫见了大款总要点头哈腰。像子路这样,穿着破布袍子和有钱人在一起,不卑不亢,实在难得。
要我看,尊卑贵贱虽然是一种事实,但却是最不合理的地方。老子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在上天的眼里,人都是平等的,每个的生的时候,没有唅着金子出生的,死的时候,上帝也不会为大款高官派专车。所以在上帝的眼里人并没有贵贱之分
我们人类号称是万物之灵,其实从亿万年的眼光看,我们人类何尝不是宇宙中可怜的过客?宇宙永恒,人生有限,有这样石火电光中论尊卑贵贱,有什么意义?
所谓的尊卑贵贱都是以势力的眼光看的结果,其实一个人干什么,能做多大的官,发多大的财,自己能把握的不多,不能不承认有很大的命运因素。所谓富贵莫强求是也。但是从人性上来看,就是众生平等,没有贵贱区别。
可是现实世界,毕竟是一个尊卑的世界。这也是个事实。陶渊明当县令要接见上司,就得卑躬屈膝,可是他终于不愿为五斗米折腰,于是隐居了,这是惹不起躲的起的哲学。多少有点消极逃避的味道。相比之下,子路既不躲起来隐居,又不卑不亢的与权贵交往,这样的境界要更高。
怎样达到这样的境界?“不忮不求,何用不臧”是也,就是保持平常心,凡事通过正当的努力,能成功就成功,不成功就算了,不做非份之想,不做非份之想,就能保持人格的独立。所谓人到无求品自高。
与西方人相比,中国的尊卑意识更强。还记得有一位作家出国后,看到白人青年器宇轩昂的干着清扫工的活,清理着草坪;看见门卫不卑不亢地为大人物开门。觉得非常惊讶。其实如果承认生命是平等的,这就没什么好奇怪的了。不管人是干什么的,本质都是一样的,况且小人物能把自己的工作做好,不偷不抢,能安身立命、养家糊口就很了不起了,有什么好自卑的?这一点,我们真应当向人家学习。
所以,见了大人物,见了大款,不要自卑,要有自己的尊严。生命是平等的,人性是平等的,为什么要自卑呢?小人物有小人物的命运,但小人物也有小人物的自尊。我们没有钱没有权,这的确不是件另人高兴的事,但如果既没权又没钱,再没有了尊严,那岂不是更输得一干二净了。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欲,不逾矩”
(一)
以前刚读《论语》的时候,最喜欢最后一句,前面其他的几句都忽略掉了。后来渐渐的发现,其实算算看,从“志于学”,到“而立”,到“不惑”,在真实修养上,都非常不容易的事。当然,最喜欢的,还是最后这句,“从心所欲,不逾矩”。
庄子里有一这样段:惠施说有个大树很大,但是什么用也没有,说庄子的学说就是这样,不被世人所容纳。庄子说,你有这样的大树,“何不树之于无何有之乡,广漠之野,彷徨乎无为其侧,逍遥乎寝卧其下不夭斤斧物无害者......”
庄子的文辞非常美,可是仔细一想就会知道,这段话,本身就像惠施的批评一样,大而无用。为什么这样说?你看,树可以找得到无何有之乡,广漠之野——其实严格来说,树都很难找到这样的环境——人能吗?谁能离开其他的人独自生活?谁也不能,就像电影《东方不败》说得那样,令狐冲要退出江湖,任我行道:“有人的地方就有恩怨,有恩怨就有江湖,人就是江湖,你能逃到哪里副去?”(注1)
向往自由是人的本性,但是现实的社会又充满种种有形的无形的规矩,让人不能逾越,比如各种法律、风俗、礼数等等,这固然是社会所必须,但确实又让人感到约束,于是生活中总有许多想做的事而不能做,想说的话而不能说,这也是人生的一种痛苦吧。
对于这样的种种有形的无形的规矩,有几种态度。硬是反抗,是一种,比如像有一句话说“不自由,毋宁死”就有抗的味道。再一种就是屈从,彻底放弃自我,完全随顺社会。再有一种就是逃避,比如陶渊明似的形形色色的隐士。
浩然觉得这几种态度都不如孔子的“从心所欲,不逾矩”境界高妙。孔子人这句话,实在是人生的最高境界,值得向往。因为他既成就了内心的自由,又不违背世俗的规矩。
(二)
这句话也是许多艺术门类的高妙的境界。
拿围棋来说吧:初学围棋,一定要学定式,要背、要记各种变化,但围棋手无不向往“行云流水”的境界,可是,新手却只能老老实实地用定式来应对种种变化。
但一个新手渐渐成了高手的时候,他可能有一天就开始自创新招了,开始不走定式了,可能一开局就往天元随手下一子呢。对于对手的招式,他不会背定式去应对了,他会分析这棋到底是怎么回事,然后决定下在什么地方。这时,他会觉得棋怎么下都可以,于是很可能走出许多定式上所没有的东西,让人大吃一惊。这时他就能体会出行云流水的意境,也能享受从心所欲的快乐。
但是这个高手继续成长,也许有一天,又到另一境界:下棋时,依旧是从心所欲、见招拆招、行云流水,但是应对的招数,在别人眼里,就是某定式中的招数——而他自己却浑然不觉,早已忘了定式。这就是“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
再比如,初学琴的人一定要练习种种姿势,种种指法,这令初学者非常痛苦。但是真正的大师在弹琴的时候,会时刻留心指法或姿势之类的规矩吗?不会的,他只是全身心投入到曲子里,享受音乐的美妙之旅了。但是,从别人的眼睛来看,他的指法不会错,姿势也不会错。这也是“从心所欲不逾”的表现吧。
子曰:“ 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
这是孔子在论孝道,关于孝道,在论语里是个非常重要的话题,在中国的传统文化里,孝道也占非常重要的位置。所以论语里有很多处都在讲孝道,什么“父母在,不远游了”、什么“三年改父之道,可谓孝矣了。”
朋友,你发现没有:中国古语说“父慈子孝”,为什么在论语里,只看到关于子孝的讨论,却看不到关于父爱、母爱的内容?你看吧,一句你都找不到啊。
为什么孔子只提子孝而不提父慈?我的理解是,父母爱子女是天性,不须要提。尤其中国的父母,对子女更是爱的深,只是他们很少直白的表达出来而已。
就拿我自己来说吧,当我真正体会到父母之爱的时候,我已经二十四、五岁了。记得再那以前,我的父母对我的生活处处操心,象其他父母一样,这种操心往往太过份了。我反而觉应自由受到了干涉,就像其他大多数的子女一样,甚至对父母有一种反感。
当我二十四岁那年,忽然生了一声病,急病,心律非常快,而且非常难受。家里人惊惶失措,急忙送到地方医院,大夫怀疑是心脏病,说观察一晚上,第二天转到本地最好的一家医院去。我就躺的病床上,母亲就在我身边,那天晚上,她怕我出事,一夜没有合眼,现在忘了当时的原由了,反正后来她说了那样一句,“孩子,你要挺住,要是你出了什么事,妈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了。”我实在想不到平时很少言语的母亲、总是对我很严肃的母亲,会说出这样的话。当时我才忽然间感受到,在这样一个世界上,在另一个人的心里,我,竟然是这样的重要,我的生命,甚至就等同于她的生命,这个人就是我的母亲。那时我的心里非常难过,我强做平淡的说,“生死有命,要是我真有个三长两短,您就当从没有养过我好了。“她,摇了摇头说,“你不要再说了”,当时我没有看到她流泪,但是我真的能感觉到闪烁在她心里面的泪光。”
后来,我去了哈尔滨治疗,快出院的时候,父亲陪我去门口的一家药店买药,因为这种药医院也没有,当时大夫开了三种药,有贵的也有便宜的,父亲到了药店后,毫不犹豫的选择了贵的那一种。那几天,父亲正患感冒,成天咳嗽,我说正好你也买点感冒药,他说行,于是热情的服务员一会就把十多种的药放到桌子上,可是父亲挑来挑去,只拿了一盒止咳药,其他的都不要。我说不行,光是止咳不行,得加上感冒药,服务员也跟着劝,可是他很固执,就是不听,匆匆就去交款了。我对服务员说,真不好意思,他这人太犟了。服务员边收拾边说”没关系“,接着感慨的说,“小伙子,我在这卖了十多年的药了,据我观察,大多数老年人给年青人来买药,都是挑好的、挑贵的,自己买的时候,都是挑便宜的。”那时我回头看了父亲一眼,他正走向款台,只能看到他的背影,那时我忽然一下子想起了上学的时候学的朱自清先生的《背影》.....父爱总是那样深沉含蓄。
所以我的感觉就是父母对子女的爱几乎是一种天性,尤其在中国,不怕父母对子女没有爱,只怕爱得太浓。但是中国的父母不象外国人那样直白外露,不到特殊情况下,子女常常感受不到。所以有时我甚至感谢那样的一次病痛,让我能够知道我的父母对我爱得何等之深。
所以论语也没有关于父母之爱的讲述,实属正常,因为实在没有必要去讲。须要讲的是对孝的提醒,为什么呢?因为“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你看,就拿孔子说父母之年不可不知,这好像是在说费话,子女怎么会不知道父母的年龄?那你可是试试,走在大街上,随便问一个人,你家孩子多大了?他一定会给你一个精确到月份的答案,但是你问问年青的人,他的父母多大?是哪一年生的?你自己看看有几个能答上来的?
父母之年实际是代表了子女对父母关心多少的问题。
检讨一下吧,父母那样的关心我们,而我们对父母的关心有多少?知道父母是哪年生的吗?知道他们喜欢吃什么吗?知道他们爱看什么样的节目吗?知道父母内心中的希望吗?
论语里说,孝是仁之本,而孝,首先是要去了解、去关心自己的老父老母。
展开全部
我读过很多书,却没有这本令我感动至今。
爱情是人类永恒的话题,《巴黎圣母院》给我们展示了一幅正义和邪恶纠缠纯洁和淫邪并存的鲜血淋漓的爱。
《巴黎圣母院》的情几节始终围绕三个人展开:善良美丽的少女爱斯梅拉达,残忍虚伪的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弗罗洛和外表丑陋,内心崇高的敲钟人伽西莫多。
波希米亚少女爱斯梅拉达是巴黎流浪人的宠儿,靠街头卖艺为生。她天真纯洁,富于同情心,乐于助人。因为不忍心看见一个无辜者被处死,她接受诗人甘果瓦做自己名义上的丈夫,以保全他的生命;看见伽西莫多在烈日下受鞭刑,只有她会同情怜悯,把水送到因口渴而呼喊的敲钟人的唇边。
至于副主教克洛德和敲钟人伽西莫多,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克洛德表面上道貌岸然,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淫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自私,阴险。而伽西莫多,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哑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在爱斯梅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心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己全部的生命和热情托在爱斯梅拉达的身上……
悲剧永远是悲剧,在悲剧中却给我们这些读者许多想象。从爱斯梅拉达和卡西莫多的爱情悲剧,我也看到了世间的悲剧。他们两个共同拥有了纯真善良的性格。但外貌上的巨大差距使他们格格不入。这就是人与人之间最大的悲哀,我为他们两个的殉情怀有太多的感慨.
看到这两位相继被社会所遗忘,我的同情心又升起来了。我讨厌社会偏见邪恶势力,同时又联想到了我们当今社会。我觉得我们这个社会是美好的,今天的幸福生活是来之不易的。上天对待我们每个人都是公平的。
读完这本书时,让我非常震惊。让我懂得了一个非常深刻的道理,美与丑;善与恶,并不是能靠外表来决定的,只要对别人付出一些,自己也会感到满足。
我相信,一个人只要拥有善良就是美丽的,一个人的外表与内心也并不是和谐的。
爱情是人类永恒的话题,《巴黎圣母院》给我们展示了一幅正义和邪恶纠缠纯洁和淫邪并存的鲜血淋漓的爱。
《巴黎圣母院》的情几节始终围绕三个人展开:善良美丽的少女爱斯梅拉达,残忍虚伪的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弗罗洛和外表丑陋,内心崇高的敲钟人伽西莫多。
波希米亚少女爱斯梅拉达是巴黎流浪人的宠儿,靠街头卖艺为生。她天真纯洁,富于同情心,乐于助人。因为不忍心看见一个无辜者被处死,她接受诗人甘果瓦做自己名义上的丈夫,以保全他的生命;看见伽西莫多在烈日下受鞭刑,只有她会同情怜悯,把水送到因口渴而呼喊的敲钟人的唇边。
至于副主教克洛德和敲钟人伽西莫多,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克洛德表面上道貌岸然,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淫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自私,阴险。而伽西莫多,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哑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在爱斯梅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心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己全部的生命和热情托在爱斯梅拉达的身上……
悲剧永远是悲剧,在悲剧中却给我们这些读者许多想象。从爱斯梅拉达和卡西莫多的爱情悲剧,我也看到了世间的悲剧。他们两个共同拥有了纯真善良的性格。但外貌上的巨大差距使他们格格不入。这就是人与人之间最大的悲哀,我为他们两个的殉情怀有太多的感慨.
看到这两位相继被社会所遗忘,我的同情心又升起来了。我讨厌社会偏见邪恶势力,同时又联想到了我们当今社会。我觉得我们这个社会是美好的,今天的幸福生活是来之不易的。上天对待我们每个人都是公平的。
读完这本书时,让我非常震惊。让我懂得了一个非常深刻的道理,美与丑;善与恶,并不是能靠外表来决定的,只要对别人付出一些,自己也会感到满足。
我相信,一个人只要拥有善良就是美丽的,一个人的外表与内心也并不是和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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